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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余法院试行量刑规范化 上诉抗诉变少服判增多
  • 来源:法制日报
  • 发布时间:2011-02-09 22:57:00

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量刑更加公开公正
3000余法院试行量刑规范化

 

  记者2月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全国3000多家法院试行量刑规范化进展顺利,效果良好。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做出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部署。量刑规范化改革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着手,明确了量刑步骤,将量化引入量刑机制,将量刑建议引入量刑程序,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量刑更加公开公正。

  经中央政法委批准,从2009年6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在120多家指定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2010年7月2日,中政委全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并同意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量刑规范化。

  201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千人培训班。9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两高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10月8日,全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第一庭在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拉开序幕,标志着量刑规范化改革进入全面试行阶段。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此间表示,通过量刑规范化改革,量刑更加公正和均衡,刑事案件上诉率、抗诉率、上访率普遍大幅度下降,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当庭认罪率、调解撤诉率、退赃退赔率、当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有利于促进调解,实现案结事了;量刑过程更加公开和透明,有效预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实现阳光审判、透明司法,促进公正廉洁办案。(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