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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出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试点项目研讨会要求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2-21 18:21:00
  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研究院和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组织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试点项目”,2月19日在京举行项目报告会和研讨会。报告显示试点工作有效促进了诉讼各方在证明证据合法性的方式上形成共识,对提高办案质量起到重要保障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出席研讨会并致辞,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规则、推动实践,并推进相关立法工作。他特别强调,司法实践中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符合中国的实际,符合办案实际,符合循序渐进的规律。
  审理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而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是审查的重点内容。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明文规定禁止非法收集证据。2010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加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证研究,推进规则的实施与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研究院和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组织了试点项目。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和盐城中院的项目负责人分别报告了试点情况,来自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部分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就项目运行情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与完善进行了深入研讨。(记者:唐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