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结合实际制定反腐方案
2月2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一要结合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中纪委六次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本次会议精神和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精神。二要结合山西法院工作实际,利用网络、电话等所有手段,畅通举报渠道。同时要认真调研,制定一个可行、有效、系统的全省性反腐倡廉方案,使法院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进入一个新的起点。三要在贯彻会议精神过程中与法院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与审判和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四要在近期召开一次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相关会议精神。(记者:陈伟)
湖南:三点要求倡清廉
2月2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就加强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加强对干警职业荣誉感和价值归宿感的培养,各级法院领导要做清正廉洁的表率;三是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要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司法腐败;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向曼琦)
青海:三项举措促廉洁
2月24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就全省法院贯彻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工作,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认真解决制约党风廉政建设的瓶颈问题;要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认真理清工作思路,要针对教育的有效性、禁令的管用性等长期困扰党风廉政工作健康发展的难题,加强研究。在抓好“五个严禁”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执行、信访举报、评估拍卖、审判执行、选人用人等重点工作上见成效。三是坚持严肃查办案件,通过查办案件,强化教育,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促进干警公正廉洁执法。(记者:张浩 通讯员:袁继峰 吉素梅)
广西:“一岗双责”防腐败
2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重大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法院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做到“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级法院必须不折不扣地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回避和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两项重大新制度的落实。要继续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要坚持“从细微环节入手、从基层法院抓起”的工作思路,将明察暗访经常化、制度化,严肃整治司法作风。(记者:黄星航 通讯员:黄建)
黑龙江:对贪腐“零容忍”
2月25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就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作出部署。省高院院长张述元提出,一要办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二要抓好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司法作风问题。三要落实好法官廉政建设工程的各项措施,提高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水平。围绕建设“不愿贪、不能贪、不敢贪、不必贪”的长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深入推进全省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四要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诉讼权益的涉诉信访问题,增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实效。(记者:唐凤伟 通讯员:段春山)
天津:签下廉政建设责任书
2月25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就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和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同时,李少平分别与市高院全体党组成员和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签下10份《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记者:张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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