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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符宇航:对高空抛物行为制定分类处罚制度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0-05-27 11:19:56

  过去的一年多里,全国人大代表、四川久大制盐公司技术中心研究院副院长符宇航尽责履职,时刻关注着法院工作动态,并提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建议。
  符宇航注意到,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
  “事故发生后采取法律手段处置是必要的,但另一方面,更应该加强事前预防。”她建议利用高科技手段,全面推行高层小区安装摄像头,加强高空坠物监管,并制定分类处罚制度,对于一些虽未达到危害公共安全,但对他人生活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空抛物行为,第一次可警告,若多次警告不改,又不适用于《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中的行为,亦应给予罚款或其他形式的处罚。(万紫千)

责任编辑:孙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