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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行监督 构建长效机制

青海高院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水平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0-06-17 14:50:53

  6月16日上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制度的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

  《实施办法》明确,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是指青海高院执行局、监察室协调配合,对发现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人员违纪违法等问题线索,联合共同开展检查监督工作,即检查执行案件的合法性、及时性、规范性,又检查执行干警的办案纪律、司法作风及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问题的工作制度。

  《实施办法》要求,青海高院检查发现问题的,对执行案件确有错误需要纠正的,将问题反馈执行法院,由执行法院限期自行纠正或由青海高院执行局通过执行监督程序纠正;对确有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或者不规范执行等问题的,予以约谈处理,未及时纠正或者约谈后整改不力的,发布专项通报,在全省法院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相关人员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根据相关执纪规定予以办理。(记者  郝光华  通讯员  严芬霞)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