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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京闭幕
  • 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时间:2011-04-25 18:29:00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京闭幕
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煤炭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吴邦国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4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

 

  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2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煤炭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建筑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闭幕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49人出席,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决议,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现在实有代表2978人。

  会议分别经过表决,任命黄小晶、王庆喜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王庆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孙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命沈春耀、刘水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他说,本次常委会会议会期不长、内容重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开得很成功。

  吴邦国指出,会议对煤炭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主要是为了与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和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相衔接。要认真总结这方面的工作经验,制定和修改法律时都要通盘考虑与之相关的其他法律,及时对不一致、不衔接甚至相矛盾的法律规定作出相应修改,以保证法律体系的科学和谐统一。

  吴邦国说,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最近,国务院在认真调查研究、反复测算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对草案总体表示赞成,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后,还要将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争取尽快审议通过。

  吴邦国指出,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普遍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重大变革,从全面推进到现在仅两年时间,取得了明显成效,3亿多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这充分说明中央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对此应给予充分肯定。大家强调,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强林惠林政策,大力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走出一条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的现代林业发展之路。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戴秉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吴邦国强调: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

 

  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22日下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

  吴邦国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专门就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央还批转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报告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本次常委会会议,结合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里,我强调三点:

  一要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深刻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从1986年开始,我们连续实施了5个五年普法规划,广泛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要把我们这样一个历史上缺乏民主法制传统的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真正做到全社会都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我们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出发,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切实做到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二要着重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本目的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首先是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服气,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多发,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增多。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不是无法可依,也不能说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完全不知法,关键是在实际工作中不按法律办事、另搞一套,使得本来可以预防和化解的矛盾酿成了大问题。还有的甚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熟练掌握依法行使职权必备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着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国家各项工作开展,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要紧密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关键是要增强实效。从这些年的实践看,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与我们正在做的事情紧密结合起来,在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调解矛盾纠纷,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认真总结以往法制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不同对象确定普法重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立法和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不断提高监督工作透明度,使立法和监督工作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实践中,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使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也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吴邦国强调,中央日前批转关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关情况的报告,这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央7号文件,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各项要求和任务,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法律实施工作。要把学习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同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中央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讲专题讲座 吴邦国主持
 

  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十一讲专题讲座,题目是《法律体系的概念与意义》。吴邦国委员长主持讲座。

  今年三月,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为了更加全面深入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了这次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从法律体系的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部门划分的内在规律和在新的起点上做好立法工作等方面作了深入讲解。

  信春鹰说,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所有的法律依照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而对现行法律作出的分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学术上讲的法律体系有联系又有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形成,圆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建设一个法律制度完备的强大国家的百年梦想,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成就,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成就,集中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成就。

  信春鹰说,我国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任务之重世所罕见,克服困难之多前所未有,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是最重要的经验。在形成法律体系的过程中,我们不断探索法律体系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信春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立法工作的新起点。我国正处在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社会变革为社会发展进步带来空间和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或者那样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法律制度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要正确认识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断研究新问题,以法律制度回应社会发展的新需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更加重视立法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以保证制定的法律严谨周密、切实可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听取讲座。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6年至2010年,我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和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更为突出、更加紧迫,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有必要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自觉性;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法制宣传教育最有效的实践,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不断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做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应当重点学习掌握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观念。要在城乡基层群众中重点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提高群众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为群众所喜闻乐见,力戒形式主义。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要继续履行好社会责任,通过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努力办好普法网站,充分发挥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在法制宣传中的重要平台和示范带动作用。要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完善并落实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务员理论学习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课程。要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法制宣传教育重要阵地作用,保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要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法治实践活动,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各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执法主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法制宣传教育要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要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投入,努力为基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

  五、加强对本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