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省法院开展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为企业家增强发展信心,为吉林省企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此次专项行动明确了“对2016年以来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信访的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案进行审查、甄别”的工作任务和“确有错误的,依法再审,坚决纠正”的工作目标。
以刑事领域为例,针对部分罪名在企业经营和企业家经营管理过程中易发、多发,社会反响较大的实际情况,吉林高院要求专项行动聚焦重点案件和重点问题。关注涉及虚报注册资本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骗取贷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的刑事案件,遵循疑罪从无、依法公正处理。
此外,对于产权混同引发的案件、与政府行为有关的案件、涉财产处置引发的案件及国家赔偿案件,吉林高院也在以实事求是、平等保护、依法纠错为工作原则的基础上,为专项行动指明了方向。(柏巍 张刚)
责任编辑:孙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