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黔山雷暴之‘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现在开始!”近日,随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一声令下,贵州法院“黔山雷暴之‘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正式启动。
据悉,9月21日,贵州高院党组研究制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从即日起至2021年春节前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专项执行行动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确保“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贵州高院明确,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3+1”核心指标,年终务必达到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否则将予问责。二是强化案件执行工作,狠抓涉黑恶刑事涉财案件执行、狠抓职务犯罪刑事涉财案件执行、狠抓违法占用耕地类行政非诉案件执行、狠抓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执行。三是加快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执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等工作;强化执行单独考核,明确问责程序,提高考核实效。四是着力贯彻规范善意文明廉洁高效执行理念,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确保执行措施的适度性和合理性。
据统计,此次行动首日,全省法院出动警力2026人,共执结案件1667件,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53亿元、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7993.6万元、冻结被执行人股权2059.96万元、查封房产17.14万平方米、查封(扣押)车辆143 辆、查封(扣押)土地等其他财产48处(宗)、腾退房屋(土地)27 处(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70人、搜查被执行人住所(办公场所)46处、拘传218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79人,发放款项、以物抵债等2.54亿元。(记者 汪怡潇 通讯员 杨通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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