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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泽林:全力做好法庭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着力援助藏区法院实现跨越式发展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1-05-20 17:39:00

苏泽林在甘肃陕西调研时强调

全力做好法庭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着力援助藏区法院实现跨越式发展

 

  5月16日至19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在甘肃、陕西调研时强调,切实承担起援助藏区法院的政治责任,为藏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苏泽林先后到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陇南市和陕西省略阳县、凤县、宝鸡市等地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调研甘肃省组织省内法院援助甘南藏族自治州两级法院和“5•12”地震及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受灾法院恢复重建工作,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看望慰问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的舟曲县和其他地震灾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鼓励他们振作精神,全力投入灾后重建和恢复审判的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回报全国人民的关心和帮助。在听取两省相关工作汇报后,苏泽林高度评价甘肃、陕西法院灾后重建取得的重大进展,充分肯定了甘肃省内援助藏区法院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

  苏泽林指出,人民法院的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惩罚犯罪、化解矛盾、教育群众、服务人民的法定场所,是国家司法权威的象征、法治文明的标志,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公平正义在这里彰显,社会关系在这里修复,因此可以说法庭是特殊的公益设施,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灾区法院面临灾后重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维护民生等重大使命,法庭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任务更加繁重、需求更加迫切,各地受灾法院要从灾区实际和现实需要出发,全力做好法庭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苏泽林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对援助藏区法院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把援助工作当作对党的事业、对国家繁荣富强、对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义务;要充分认识到援助藏区不是单向地对藏区的援助,而是互帮互学共同提高的过程,藏区作为国家的安全屏障和生态屏障为国家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没有藏区的政治稳定就没有全国的和谐发展,没有藏区的生态建设就没有全国的绿色家园。“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藏区精神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全国人民学习的楷模。甘肃各级法院要切实把援助本省藏区法院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动员全省各地法院的力量支持甘南藏族自治州两级法院的发展。藏区法院要紧紧抓住国家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有利时机,全力争取将基础设施和业务装备等建设项目纳入国家整体规划加以解决。援助法院要根据轻重缓急和自身实际细化一些项目,明确援助任务,逐步加以实施,务必使援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调研期间,苏泽林还实地查看了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和舟曲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施工现场,出席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奠基仪式,检查指导法庭建设工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等分别参加调研。(作者:翟荣生 胡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