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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共青团中央共同决定命名北京双桥法庭等13个青年集体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6-24 17:01:00

  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共青团中央共同决定,根据《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等13个青年集体为2009—2010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干警,尤其是青年集体和广大青年干警要大力开展向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学习的活动,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队伍,鼓舞士气,讴歌正气,让青年干警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贯穿工作始终。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及个人要以他们为榜样,不断强化思想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确保执法为民,司法公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群众观念,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大力发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要将学习活动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努力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刘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