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尔梅在贵州、广西调研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审判工作
7月14日至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在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调研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审判工作。
调研期间,贵州高院、广西高院和近20个中级、基层法院就近几年审理拐卖犯罪案件的工作情况做了汇报,当地公安机关介绍了打拐工作情况,妇联负责人介绍了开展反拐法制宣传教育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情况。通过调研,深入了解了基层司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近年来在打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拐卖犯罪审判工作交流,对下一步深入打击拐卖犯罪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了研究。黄尔梅指出,两地法院对打击拐卖犯罪审判工作很重视,能够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准确适用法律,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惩治拐卖犯罪,工作成效显著。黄尔梅强调,当前拐卖犯罪活动整体上处于高发、多发阶段,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打拐反拐工作任重道远。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和统一思想认识,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加大依法惩治拐卖犯罪审判力度。对严重拐卖犯罪在总体上保持高压严惩态势,坚决遏制拐卖犯罪蔓延;同时,注意宽以济严,区别对待,对具有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罚,体现政策,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要组织好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培训,加强一线审判人员对惩治拐卖犯罪法律法规、两院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等司法政策性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的学习理解,提高适用法律和把握政策的水平。要坚持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加强法制宣传报道,营造全民反拐社会氛围;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预防、减少拐卖犯罪发生,努力形成打击与预防并重的打拐反拐工作格局。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薛淑兰分别作了题为《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的专题讲座,重点就当前拐卖犯罪审判工作的突出、疑难问题,进行了剖析、讲解,来自各级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代表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列格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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