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尔梅在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座谈会上要求
完善量刑规范化工作 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本站青岛10月13日电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全国部分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王乐泉同志在量刑规范化改革专项督查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修改试行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她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王乐泉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从全局高度进一步深化对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认识,全面系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推进和完善量刑规范化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黄尔梅指出,量刑规范化改革从去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以来,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在各级党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相关政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开庭审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量刑结果更加公正、均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矛盾得到进一步化解。量刑过程更加公开和透明,有效预防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公正廉洁司法得到进一步保证,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人大、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量刑规范化改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积极的评价。
黄尔梅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系统地对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进行总结,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要认真研究修改完善量刑方法、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常见犯罪的量刑意见和量刑程序等内容,切实增强量刑指导意见科学性,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改革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条件成熟时制定发布正式的实施意见。要大力加强量刑方法、量刑基准、量刑机制、量刑制度等量刑理论研究,解决理论纷争,增强理论认同,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展,为量刑规范化改革最终成为我国刑事审判一项基本制度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要大力做好培训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业务培训,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案例、好的经验、好的典型,广为宣传报道,扩大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通过真实的案件、通过公正的判决,更加充分地感受到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玉华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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