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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看法院 | 人民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2-03-10 15:19:11

  扫黑除恶是一场持久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人民法院闻令而动,迅速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和态度,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抓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以公正司法彰显扫黑除恶法治成色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西平县宋集镇宋集村党支部书记 刘香莲

  扫黑除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深切感受到扫黑除恶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意义。

  通过走访调研,我看到人民法院积极延伸职能,牢固树立全局思维,深入参与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通过案件审理查找行业漏洞、风险隐患,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司法建议,持续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实,促进社会治理成效整体提升。人民法院积极配合组织、民政等部门建立村(居)“两委”候选人资格联审规范化流程和信息通报制度,持续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恶问题的“两委”成员,坚决防止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选举,促进基层政治生态净化。

  同时,人民法院致力于强化内部刑事、执行、民事多部门配合联动,严把终本结案审批关,积极寻求财政、审计等部门支持,推动形成“黑财清底”合力。坚持为民理念,注重财产执行顺序,优先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加强所涉企业的代管托管,及时稳妥安排涉案企业交由政府托管,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大局,以公正司法彰显扫黑除恶法治成色。(记者  赵栋梁  整理)

  常态化扫黑除恶做得扎实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娄底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国家二级演员 彭 祁

  2021年4月,全国扫黑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提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局之年要抓好“十件实事”,全面巩固和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我曾经和一些群众一样,担忧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后,黑恶势力会卷土重来,政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会有所减弱。然而,通过多次参加我所在辖区法院的庭审观摩和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我见证了人民法院持续运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协同作战、攻坚克难,取得的丰硕战果。

  2021年,我看到了娄底市两级法院有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的坚实步伐,有力带动了社会治安形势的持续好转。娄底法院按照队伍不散、机制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数据统计、台账建立和更新、信息报送、线索移送等各项工作高规格开展。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彻查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及腐败问题,取得了重要成效。我为法院点赞。(记者  刘  沁  通讯员  梁成文  整理)

  重锤打击黑恶犯罪成效突出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黎 霞

  扫黑除恶是顺民意、得民心的大好事。广大老百姓特别是企业家们普遍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他们得到了更公平、更安心、更舒心的工作生活创业创新的环境。

  各地法院在扫黑除恶这场持久战中,没有局限于仅仅以审判执行职能来惩治黑恶,而是发挥更大作为,使扫黑除恶进行得更彻底,成效更突出。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在群众举报、办案中摸排线索,揪出背后更多的黑恶犯罪,让黑恶荡除得更彻底;广东高院还将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与全民禁毒工程、整治涉枪涉爆、特殊人群管理、扫黄打非等专项工作整体推进,并通过案件审理发现治理监管漏洞。据了解,2021年广东法院就扫黑除恶发出了493份司法建议,既重锤打击了黑恶犯罪,又为预防黑恶犯罪,为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法院的积极、有效作为,为我们国家能够打赢这一场硬仗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撑。

  人民法院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扫黑除恶,有力保证黑恶犯罪的认定、惩处合法有据,保证法院的办案不偏不倚,保证扫黑除恶中“不放过一个坏人”,更“不冤枉一个好人”,因此也就能真正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广泛支持。(记者  屠少萌  整理)

  巩固常态化扫黑除恶成果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微纳制造与系统集成研究中心主任 史浩飞

  2021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开局之年,全国各级法院坚持人员不减、力度不降,继续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强大攻势,工作效果明显。

  我在走访调研过程中,了解到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快未结案件清理,深挖彻查“保护伞”,加强行业整治,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促进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建议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好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精准认定、依法严惩各类黑恶犯罪,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同时,人民法院应进一步总结好、运用好已有的经验和做法,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漏洞堵塞,不断巩固常态化扫黑除恶成果,为平安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记者  刘  洋  通讯员  殷坤炙  徐晓琴  整理)

  要坚持“打深打透”“打早打小”

  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 甄 贞

  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扫黑除恶斗争,是对党中央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要求的具体落实,也是司法回应群众关切的具体体现。从2021年常态化斗争的成果看,社会治安环境持续改善,经济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之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胜利和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也为这项工作的常态化、法治化运行奠定了基础。人民群众有目共睹,拍手称快。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黑恶势力大都产生于基层治理的“盲区”“灰色地带”,以及缺乏监管的“微小权力”的运行中,所以要坚持“打深打透”“打早打小”的工作方针,将扫黑除恶斗争与基层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产生的土壤,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要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举报保护,增强人民群众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参与度;作为司法机关要绷紧办案质量这根弦,深刻认识新时期黑恶犯罪的新特点,加大“案中案”“案外案”的查办力度,“打伞破网”,连根铲除,通过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扫黑除恶斗争经得起历史检验。(记者  屠少萌  整理)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