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随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宏观战略布局向具体建设行动推进,基层司法特别是人民法庭将立足职能定位,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因地制宜:一是服务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二是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价值,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是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司法服务,满足“三农”司法需求,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四是以法治力量助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高水平转化,守护农村生态环境。通过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宏伟事业中贡献司法力量。
(作者:危浪平 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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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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