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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租金支付莫拖延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 发布时间:2022-07-15 14: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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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你我他的一生。值此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栏目,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贺红梅、崔志刚、张仲鲁领读民法典条文,并汇总梳理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进行对照解读,还设计了多个民法典知识问答,让我们一起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

  学 起 来

第四十九集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张仲鲁

  答 起 来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 )。

  A.出租人仅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

  B.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C.出租人仅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D.出租人仅可以解除合同,但不得收回租赁物。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