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国家法官学院举行2012年春季开学典礼,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典礼并作讲话。
万鄂湘指出,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要从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高度,通过开发形式多样的培训课程,促进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司法能力建设进培训、进教材、进头脑、进实践。万鄂湘强调,一要在培训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官教育培训的重要方向;强化司法的人民性、司法能动性、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等重要理念,提高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意识;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找准培训结合点。二要全面加强法官的司法能力培养。司法能力建设必须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需要,着力提高法官的实际工作能力。要更加注重提高法官善于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更加注重培养法官严格执法的能力;更加注重完善司法能力培养机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实际能力。三要不断丰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培训形式,通过案例教学、现场教学、讨论式教学等培训学员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2012年,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工作方针和《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安排,国家法官学院拟举办各类地面培训班73期,培训学员12800余人。本年度,国家法官学院及其分院将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院司法理念教育,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入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记者:张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