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利用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精神和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接收以下60名在校学生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二批法律实习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金钰、于梦雪、王飞宇、王军力、王韵涵、王福琳、白鸽、巩轩竹、朱晓娟、任天怡、刘派、刘康宁、刘滢歌、苏娅鑫、李方正、李雨桐、李润奇、李缘、李想(1999年11月生)、杨尚卿、杨晨晨、肖彦青、邱敏敏、张万红、张朵、张红春、张林、张政、张勇、张桂贤、张皓珅、陈修勇、陈雅峥、陈媛媛、陈锦熠、陈端倪、武淑欣、范文轩、林玉萍、林凯霖、尚云飞、金博涵、周洋、封子路、赵杰清、赵歆扬、胡天昊、姜骞、贺顶丹、袁相、贾雨欣、徐崇凯、陶冶、黄嘉熙、符大卿、梁树森、蒋秋玲、韩金泥、焦雪晴、熊艺琳。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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