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3年8月2日(星期三)上午10:30
地 点:最高人民法院全媒体新闻发布厅
出席嘉宾: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段农根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陈志远
主 持 人: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 王 斌
发布内容:发布人民法院抓实公正与效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片图为发布会现场。胥立鑫 摄
2023年8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抓实公正与效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农根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陈志远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王斌主持。
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通过鲜活的案件引领社会新风尚,凝聚向上向善力量。为统一法律适用,持续通过小案例讲述大道理,本次共遴选了15件典型案例进行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农根介绍本批典型案例的发布背景、主要特点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工作。
一、发布背景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强大力量,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党中央高度重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就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党中央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对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进行战略规划和总体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决策部署,2021年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成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小组,最高人民法院为成员单位。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可以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人民法院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重要职责使命,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布本批典型案例,运用“小案例”阐释“大道理”,积极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二、本批案例主要特点
这批15个典型案例,是从全国法院征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司法案例中,经过认真研究、征求意见和多次论证,精心挑选出来的。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覆盖范围广泛。与最高人民法院之前发布的几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相比,本批典型案例突出了综合性的特点。从类型上涵盖了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在具体案由上,包括健康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赡养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恢复原状纠纷,商业诋毁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等。在价值观引领主题方面,涉及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业主权益保护、诚信经营、诚实信用、见义勇为、自甘风险等主题。本批案例表明,人民法院通过加大涉民生案件审理,推动形成良好社会关系和社会氛围,切实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融入司法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第二,回应群众关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本批典型案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加强权益保障、更好维护公平正义的诉求,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例如,积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追求的目标。在临沧市住建局诉临沧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中,戴某某被确诊脑死亡后因医院行捐献器官手术,导致医院出具死亡证明超48小时而不被认定为工伤,人民法院依法纠正了不认定工伤的不合理决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使社会公益之举受挫,引导群众向善向上。
第三,旗帜鲜明亮剑。人民法院要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分清是非,定分止争,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给当事人一个“说法”,给社会公平正义一个交待。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司法回归本源、捍卫公平正义。例如,在张某诉上海地铁某运营有限公司、某保安服务公司健康权纠纷案中,原告不配合安检人员安检被阻拦倒地受伤,期间,安检人员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其他过激行为,阻拦原告进站系履行安检职责的正当行为。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缺乏依据,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明确不遵守公共场所管理秩序,引发自身损害者,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正当履行职务者不承担责任,真正落实、落细党中央提出的“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治理要求。
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恪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到司法裁判、司法政策之中,体现鲜明价值导向,发挥司法引领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作用,努力促进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一是注重融入司法解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提出,“司法解释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及时修订完善”。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向,发挥司法解释功能,正确解释法律。在司法解释起草、审核过程中注重把握问题导向与价值导向的有机统一,保证司法解释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此外,及时修改相关司法解释,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例如,为加强裁判尺度统一,切实防止公平正义因地域、城乡、行业差异而打折扣,将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消除城乡居民赔偿标准差异。
二是注重融入释法说理。通过司法裁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重要体现。结合具体案情,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晰法律精神、论述裁判理由,可以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利于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满意度。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妥当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裁判结果具有行为规则引领、社会价值导向的积极作用。
三是注重案例示范功能。“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司法案例是“活教材”,是生动的法治课。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案例的鲜活载体作用,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促进和引领作用。目前,已经发布多个主旨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性案例。此次发布的15件典型案例是人民法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生动实践的又一次集中体现。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将党中央关于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弘扬社会正能量,为传承发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司法力量。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