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确定第十三批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利用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精神和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接收以下70名学生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三批法律实习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必行、王若竞、王雨萱、王钧世、王悦熹、王培珂、王雪蓉、王鹤霏、王懋祺、方鑫汇、邓紫琪、冯慧婷、朱丽霞、刘浩恳、池欣竹、安楠、许雨竹、李茂金、李佳晓、李建欢、李珊、杨雨婧、杨泽钜、杨珂涵、肖帅、肖喆俏、吴志宇、吴思雨、汪佩颖、宋佳佳、张俏俏、张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张博(西北政法大学)、张雯、张裕杰、尚雨藤、尚婧怡、罗斌、周祎、周梓祺、宝冉、孟子煜、孟繁一、赵佳宏、赵佳诺、赵婉彤、胡依璇、侯星竹、姜楠、姜懿格、钱欣怡、钱鹏宇、徐挺笠、徐维咛、唐金翎、陶泽宇、曹梦娇、梁冬煜、葛胤佐、程水旺、傅琳凡、鲁雨锦、童楚惟、谢雨桥、谢昕宜、谢舒赫、蓝子怡、解天伟、潘柏华、薛照融。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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