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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为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 提供坚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2-10-15 23:26:00

  10月12日,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2012年学术研讨会在长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江必新在会议上致辞,强调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事关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更加富有成效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推进人民法院的理论建设和工作创新,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改革发展和人民司法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江必新指出,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研究,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前提,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理念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和实现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改革的攻坚期和社会矛盾突显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面临着诸多新课题和新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首先从理论层面上做出正面回答。因此,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司法理论研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人民法院的理论建设和工作创新。

  江必新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研究重要意义的认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事关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更加富有成效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完善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

  江必新要求,要始终坚持司法理论研究服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人民法院科学决策、服务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工作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的工作方法,认真梳理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进行理论研究论证,为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推进和实现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要进一步加强司法理论研究工作的组织保障,进一步完善司法理论研究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司法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国法院大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研究氛围,开创司法理论研究工作新局面。

  研讨会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为主题,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的主要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与话语体系、当前中国审判基础理论热点问题、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与司法改革理论基石的建构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化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以及来自全国法院系统、大专院校的代表近百人参加研讨会。吉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吉林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记者:郭春雨 王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