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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高质量服务创新发展
——访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5-04-11 08:58:14

  记者:近年来,天津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新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有什么经验做法?

  李静:定分方能止争。近年来,天津法院先后与市版权局、贸促会、娱乐场所协会等建立多元解纷机制,优化诉调对接流程,推进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切实发挥法院推动、参与、规范和保障作用,有效提升纠纷化解整体效果。聚焦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积极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遏制侵权行为。
  记者: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公正高效办理案件,天津法院在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方面有什么举措?
  李静:一是健全完善审判机制。设立天津知识产权法庭,新增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推动构建专业化、集约化审判。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侦查、批捕、公诉、审判等各个环节协调配合更加密切。二是着力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出台涉中医药保护、特许经营等十余个审判指导文件,多篇调研在全国法院系统及市委政法委调研成果评选中获奖。三是打造过硬司法队伍。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健全人才梯队,选派优秀干警到最高人民法院学习,并持续推动高级、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审判人员交流培养。
  记者:请您谈谈,天津法院如何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创新的要求落到实处?
  李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了行动指南,天津法院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天开高教科创园等创新平台载体司法需求,确保司法服务与产业发展重心、科技创新重点同频共振。二是提升审判质效,优化法治环境。强化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方面创新成果的全链条保护,服务保障天津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走深走实。依法用好用足诉讼保全、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三是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审判队伍。组织审判业务培训、异地交流学习,选派优秀法官挂职锻炼,持续提振干事创业精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