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第十七批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利用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精神和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接收以下75名学生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七批法律实习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晶云、马玲燕、王仡柯、王驰传、王思睿、王槐慕芸、巨浩民、毛雪鸣、卢呈玉、冯池、成耑端、朱思睿、朱炳桢、朱莞尔、任妙洋、刘珏琳、刘思雯、刘蘅仪、严晓涵、严悦文、苏汉廷、杜长芮、李仉博、李业强、李亚涛、李顺吉、李容佳、李霓、杨晨宇、杨雁莎、连捷、吴杰禧、吴迪、吴欣、吴奕萱、邱诗贻、汪圣杰、宋雅心、张宇宸、张明炜、张宗焕、张竞丹、张涛、张浩、张溢轩、陆贵曦、陈珂欣、陈朗、陈博敏、罗延延、罗森瀚、金嘉澍、孟薇薇、赵梓彤、郝丁锐、胡煜程、钟达武、钟行、姜雯静、姜毅、秦艺珊、翁春露、高李言、高清华、常福祺、董家潮、蒋磊、韩婧颖、韩蕊娇、喻涛滔、谢文欣、樊朝伟、颜煜维、薛茹予、鞠明哲。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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