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通过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成功促使被执行人某专汽公司主动履行58万余元执行款,其与某汽车租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顺利执结。
此前,某专汽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在执行法官多次沟通督促下,仍消极拖延、抗拒执行。经调查,法院发现该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执行前向案外第三人大额转账,明显超出正常经营需要,涉嫌转移隐匿财产、妨碍司法。曾都区法院向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明确告知若不主动履行,将启动刑事追责程序。文书送达后形成有力震慑,被执行人很快筹措资金,将58万余元案款一次性汇入法院账户,最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据悉,为切实将“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曾都区法院持续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推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告知书》与《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将善意文明执行与强制执行有效融合,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自今年8月“两书”机制运行以来,曾都区法院成功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到位金额160余万元。(记者 蔡蕾 通讯员 任骊 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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