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和推动下,近日,在安徽黄山举办的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交流会上,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协议》,并在休宁县新安源村设立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源头站,助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迈入新阶段。与会的全国人大代表表示,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之际,皖浙两地法院深化司法协作,为“一江碧水出新安,百转千回下钱塘”提供了坚实保障。
新安江发源于安徽省休宁县六股尖,蜿蜒向东流入千岛湖,汇入富春江、钱塘江后奔向东海,是长三角重要的生态屏障、杭州市的战略水源地。新安江—千岛湖流域是全国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从“试点”成为“样板”的典范。近年来,黄山、杭州两地法院依托2022年签订的《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在跨域案件办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协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此次签订的协议,是在原先框架协议的基础上,针对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深化了司法协作的内容和方式,两市法院将在促进类案统一裁判、加强会商通报、深化交流合作等6个方面开展司法协作,着力构建资源共享、难题共解、经验共创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格局。
交流会上,浙江、安徽高院有关领导对加强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提出明确要求,两地8家基层法院代表分享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经验做法。部分全国、安徽省、黄山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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