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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贵利:以“综治”为纽带 深耕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5-11-20 08:53:35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基层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基层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矛盾纠纷化解是基层治理的核心课题。如何立足司法机关自身优势,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贵利分享他们的经验做法。
  记者:任院长您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治理,完善社区治理。”长春法院如何以综治中心为载体,推动司法资源向基层一线全面下沉?
  任贵利:长春法院始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指导辖区各基层法院积极融入综治中心。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坚持力量、职能、服务“三个下沉”,积极搭建“多维发力”的服务网络,让“到综治中心能解决问题”成为群众口碑。
  一是坚持力量下沉。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院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专班,确定立案庭为主责部门,明确功能定位、解纷资源、运行机制等具体标准,推动两级法院与综治中心协同联动。通过团队入驻、法官派驻、线上接入等模式,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支持。强化技术支撑,充分考虑对接需求,优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兼容性与便捷性,为综治中心高效化解纠纷提供技术便利。二是坚持职能下沉。健全完善“法院﹢综治中心”诉调对接机制,畅通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渠道,对经综治中心调解达成的协议,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提升调解实效。健全“示范调解﹢批量化解”“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机制,推进类型化纠纷多元治理,保障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依法依规进行。推动执行事务中心全面入驻综治中心,创新推广“执行立案﹢执前督促﹢和解指导”三合一模式,打造执行服务前沿阵地。加强业务协同指导,切实肩负起指导其他入驻单位开展调解工作职责,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实现对调解组织的常态化指导。健全非诉机制挺前、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分层过滤体系,确保纠纷“接得住”,诉求“有人理”。此外,我们还以劳动争议“三方六家”调处中心(以下简称“三方六家”调处中心)为重要补充形式,进一步激活基层治理效能。三是坚持服务下沉。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巡回审判、联动联调、普法宣传等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诉讼服务质效,投入使用示范文本辅助生成一体机,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立案登记、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例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积极打造劳资纠纷、物业纠纷等11个特色解纷模块,将“雅梅”“秀丽”两个工作室进一步前置,实现家事案件等一般纠纷接诉即办、联调联动。南关区人民法院精选16名经验丰富的干警和调解员组成6个工作团队,开设诉讼服务、委托调解、案件审判、申请执行四个专区,搭建集诉讼调解、速裁快审、督促执行等七项功能于一体的多元解纷平台,今年4月,南关区法院依托这一解纷体系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145人的群体性纠纷。今年以来,全市基层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分流案件11452件,综治中心调处成功5509件,法院入驻团队指导综治中心其他入驻力量调处成功2415件。
  记者:在强化综治中心联动功能过程中,长春法院如何实现解纷效能最大化?特别是您之前提到的“三方六家”调处中心在实际运行中,如何确保多方协作的顺畅性和专业性?
  任贵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长春法院以综治中心为载体,持续强化与各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切实凝聚解纷合力,最大限度提升解纷效能。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积极探索与综治中心、入驻部门、调解组织等解纷资源的互动合作,推动综治中心完善统一受理、分类流转、依法办理、闭环管理的运行机制,对已分流调解的矛盾纠纷建立督促落实、跟踪进展的相应工作制度,确保相关单位的调解职能落地落实。二是做好定期会商。常态化开展工作协调会、每月例会等,及时统计分析分流调解案件量、在综治中心立案量以及入驻单位调解情况,不断完善先行调解工作体系。主动向地方党委政法委汇报工作进展,特别是及时报告审判执行关键节点信息、涉稳风险预警信息、重点人员动态信息等,推动实现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源头排查、精准拆弹。三是集聚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的优势,入驻法官团队依托综治中心平台,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调解委员会、街道社区等基层矛盾纠纷治理组织紧密配合,和辖区民政、住建、人社、妇联等部门保持联动,推动形成“法院﹢综治﹢多部门”的联动解纷机制,助力将分散的治理力量拧成“一股绳”,推动实现“1﹢1>2”的治理效能。
  同时,我们助力壮大解纷队伍,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对接街道(乡镇)、社区(村)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综治专职干部等基层力量,共同开展诉前联合调解,切实优化调解服务队伍。一是完善拓展队伍结构。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全面发动社区工作者、退休人员等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动“内行人”解决“行内事”。二是着力提升专业能力。通过集中培训、个案指导、以庭代训、观摩学习等方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法律适用﹢调解技巧﹢群众工作”能力,确保队伍既能“坐堂办案”,也能“上门化解”。推动案例库、法答网“落户”综治中心,为调解员提供多元解纷的“活教材”“新锦囊”。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从调解成功率、群众满意度、文书规范性等方面综合考评,助力完善落实办案补贴制度机制,通过表彰表扬等方式促进调解员履职尽责,提升特邀调解质量和公信力,激发队伍荣誉感。
  我们在深化综治中心联动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三方六家”调处中心建设,将其作为基层解纷的重要补充,与综治中心形成“分工明确、协同联动”的解纷格局,针对劳资纠纷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调解服务。2022年11月18日,“三方六家”调处中心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式挂牌成立。“三方六家”具体指三方主体下的六个参与单位。其中,“三方”是指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单位、维护资方权益的组织以及专业处理劳动纠纷的职能部门;“六家”则包括长春市人社局、市中院、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这一机制可以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形成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劳动争议调解格局,旨在发挥一调、一裁、两审中的仲裁前调解作用,缩短劳动者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记者:基层治理既要解纠纷,更要防纠纷,长春中院如何将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需求深度匹配,依托综治中心推动司法服务关口前移?
  任贵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长春法院以综治中心为窗口,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将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需求深度匹配,通过法治宣传、基层治理指导等举措,努力提升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源头化解的辐射效能。这方面,我简单举几个事例进行说明。
  一是设立涉未成年人纠纷预防化解中心,让涉未纠纷化解更趋“温情高效”。为有效破解涉未成年人纠纷多头管、协调难、发力散、效果弱等痛点问题,今年8月27日,双阳区人民法院牵头成立了双阳区涉未成年人纠纷预防化解中心,依托区综治中心平台,有效整合全区20余家职能部门与单位力量,构建起政法委统筹、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涉未成年人纠纷多元化解及权益保护工作体系,为未成年人打造全链条、一体化、专业化权益保护屏障,确定各职能单位在纠纷排查、线索移交、调解参与、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社会调查、回访帮扶等环节的具体职责,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
  二是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解纷体系,努力解开群众“心头疙瘩”。为着力解决案件数量增长态势,做深做实定分止争,二道区人民法院推动综治中心实行“先立后调”的双轨机制,即群众在综治中心窗口立案后,案件马上进入调解通道;诉讼中心接到的案件,第一时间交给综治中心调解力量处理。若调解成功,当场办理司法确认,赋予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立刻转入诉讼,做实机制衔接。今年以来,二道区法院新收诉讼案件总量同比下降1.25%。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团队常驻综治中心,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全年组织培训20余场,劳动纠纷同比下降6.8%,物业纠纷同比下降65.4%。坚持把督促履行工作提前,通过发放告知书、组织协商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力争把矛盾化解在执行前。该体系已经促成80多件案件圆满解决。
  三是开展“靶向式”法治宣传,让法治阳光照进寻常巷陌。针对部分群众存在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长春法院联合综治中心开展“靶向式”法治宣传,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我们以普法“七走进”为抓手,在农村地区,围绕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等纠纷,通过综治中心的“农村大喇叭”“微信群”进行普法宣传;在城市社区,法官走进小区、企业,开展“以案释法”讲座,以物业纠纷、民间借贷、老年人防诈骗等为主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讲解,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在校园周边,法院联合综治中心、教育局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等形式,持续提升青少年的法治观念。2024年以来,长春法院在各级综治中心通过普法宣传、判后答疑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12场次,覆盖群众2.3万余人次,引导更多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记者:下一步,长春中院将打算采取哪些措施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任贵利: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这对提升全市法院基层治理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共治“中枢站”,为基层治理赋能。一是助推规范建设。持续配合各地党委政法委进一步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通过订单式指导、巡回审判、视频指导等方式开展与乡级综治中心的对接工作,助推综治中心建立健全诉调对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机制。二是延伸审判职能。紧盯“最多跑一地”“矛盾不上交”目标要求,探索打造“法庭﹢综治中心﹢N”的基层治理新模式,依托综治中心平台,联合税务、人社、医保、公安等多部门处置争议问题,共建解纷的“法治枢纽”。三是做实调解优先。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努力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始终,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完善“非诉多元化解纠纷和诉调对接”联调机制,做实做细“走出去”指导和“引进来”化解工作,引导促进更多法治力量向疏导端用力。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综治中心的知晓率,让更多群众了解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消除群众“非诉解纷无保障”的顾虑,进一步推动形成将非诉解纷挺在前面、司法审判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工作格局。(见习记者 闫钰 通讯员 王琰 邢春鹤)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