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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宪崇法丨播洒法治之光 照亮少年征途——记“二〇二五年度法治人物”王爱林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5-12-05 08:44:18
  2025年12月4日,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
  这一天,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爱林站在了时代舞台的聚光灯下,她荣膺“2025年度法治人物”。
  在此之前,王爱林曾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今年5月获评全国道德模范。
  和时代赋予王爱林的“光环”交相辉映的,是她在群众中的口碑——在内蒙古广袤的科尔沁草原上,她是当地群众公认的“好人”“好法官”“法官妈妈”。
  荣誉背后,是王爱林扎根基层二十一年,对人民幸福的守护,对少年儿童的呵护,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
  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做群众信赖的“贴心人”
  2004年,王爱林考入科尔沁区法院。从信访接待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到科尔沁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爱林以一颗司法为民的赤子之心,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责任与爱心诠释着法律的庄严与温度。
  信访办公室是王爱林第一个工作岗位。法院接访法官面对的事情,其繁杂程度远超常人想象,一部分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法院涉诉信访范畴。而她带着对群众的深切情感,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
  “姑娘,你能帮帮我吗……”一天,一位瘦骨嶙峋的老奶奶颤颤巍巍地走进办公室。老人连夜坐车赶到通辽市,当时已几近虚脱。王爱林赶紧将老人扶到椅子上,给老人递上热水和饼干。
  老人缓过神后,缓缓地道出自己的经历和困难。原来,老人年轻时在通辽市科尔沁区某乡镇结婚并生下两个女儿。因长期离家在外,和女儿感情不深。年纪大了,想同孩子一起生活,但两个女儿均拒绝赡养老人。
  王爱林一边安抚老人情绪,一边与老人女儿所在的村屯联系,同时协调院里的巡回法庭联系参与调解,最终两个女儿与老人达成赡养协议。
  在从事信访工作两年的时间里,王爱林的办公室里常常满屋子人。她面对带着委屈、怨气甚至怒火的当事人时,总是态度热情、认真倾听,不厌其烦解答问题,专业耐心。这背后,是她内心深植的信念——“接访时把自己当成信访人,想想信访人想得到怎样的接待。”
  后来,王爱林的工作由信访办调整为民商事审判。几年间,她所办理的案件大多以调撤结案,没有缠访闹访,当事人都很满意。当被人问起有什么“独门秘籍”时,她总是笑着回答:“我只知道必须对人民有敬重,必须把人民装在心里,别怕烦、别怕累,多去走访,多做调解,把百姓的事做实做细,用一颗公心化解矛盾,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创新“三个三”工作法,点亮迷途少年归途
  2014年,王爱林成为科尔沁区法院少年法庭审判员。
  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有其特殊性。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健全、可塑性强,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忌简单地就案办案,还应根据案件情况开展延伸工作。
  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是一项富有情怀的阳光事业。“愿孩子们和太阳之间不会隔着一堵高墙,愿他们和妈妈之间不会隔着一层铁窗。”这个深植于王爱林内心深处的愿望正是这份“情怀”的生动注脚。
  在王爱林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第二年,一天,她在办公室翻开小强寻衅滋事一案的卷宗。案件本身并不复杂,证据链清晰完整。小强是一名在读的高三学生,王爱林先来到小强的学校进行庭前走访,在与班主任的交谈中得知,小强在校期间表现一直不错,学习成绩也很稳定。而与此同时,王爱林获取到一项更为重要的信息——马上临近高考网上报名、采录的最后期限。王爱林赶忙向领导详细汇报小强的情况,同时申请将小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紧接着,王爱林和同事前往看守所,陪着小强赶回学校,终是完成了高考报名。之后,王爱林再次梳理案情,对小强的成长环境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小强8岁时父亲因车祸瘫痪,家里靠母亲一人劳动艰难度日。案情的来龙去脉也在走访中浮出水面——小强母亲无法忍受同村妇女的奚落而与其厮打,小强见母亲与人厮打在一起,便上前帮忙,将被害人打伤。如果因此耽误孩子参加高考,代价实在是太大。然而,在做被害人工作时,被害人情绪激动,对调解十分抵触。于是,王爱林一次又一次往返于法院、被害人处与小强家中,一遍又一遍劝解、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在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小强被判缓刑。
  “希望你能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做一个能把握自我的人……开拓视野,全面提高,完善自己!”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小强看着王爱林的寄语流下泪来。最终,小强稳定发挥考入辽宁省某院校。
  经过多年实践,王爱林创新总结出庭前、庭中、庭后“三个三”工作法,把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做实做细、贯穿全程,帮助罪错少年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重新找到人生的方向。
  庭前坚持“教之有据”,即庭前抓好阅卷、走访工作,及时听取了解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掌握罪错少年的犯罪成因。庭中注重“教之有力”,即庭中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三方作为法庭教育的主体,对涉罪少年开展有侧重点的教育。庭后力求“教之有效”,即庭后因人施教,在判决书后另附法官寄语;完善庭后跟踪帮教机制,在后续复学、上学或安置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
  “看到那些曾经迷茫的孩子在我们的帮助下,或考入高等学府,或重新融入社会开启崭新生活,我深感欣慰。这不仅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我继续前行的动力。”王爱林说。
  成立“爱林工作室”,拓展未成年人保护新境界
  爱心所至,“病木”逢春!
  2018年,以王爱林名字命名的“爱林工作室”正式成立,通过建立庭前心理干预和庭后跟踪帮教系列工作机制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并组织法官走下审判台、走出法庭,有效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志愿服务、阳光普法等专项活动。
  在校学生刘某涉嫌违法犯罪,2024年法院立案后,王爱林带领工作室成员第一时间审阅卷宗,通过社会调查、家庭走访,详细了解刘某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在校表现、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及犯罪成因,综合考虑案件事实经过及犯罪前后表现等因素,最终法院对刘某宣告缓刑。
  “‘爱林工作室’的姐姐们嘱咐了我很多,我答应她们,一定好好学习,重新开始。”刘某带着感恩和希望走向新生。工作室通过跟踪回访持续关注刘某的成长发展,适时给予帮助。
  着眼于“抓前端、治未病”,“爱林工作室”在77所学校建立法治教育基地,拓展深化“法治副校长”品牌,迄今已开展开学第一课、巡回法治课、模拟法庭等500余场活动;举办师生家长到法院观摩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系列活动,进行心理咨询、干预帮扶近3000次。同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品德教育、亲子教育,通过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王爱林还牵头打造“法护未来”和“德治教化”特色品牌,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用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推动更多人加入保护未成年人这项特殊的“希望工程”。
  “当看到孩子们在模拟法庭上严肃宣读‘判决书’,当收到偏远牧区学生寄来的感谢信,我愈发感受到,普法的种子一旦播撒,终将在法治中国的土壤里长成参天大树。”王爱林说。
  工作室成立以来,通过组织开展“一对一”助学帮扶项目,累计提供助学金15万余元,帮助困境学子重获学习的机会。通过与劳动就业培训机构等安置基地合作,为刑满释放人员(已成年)提供学习计算机、汽车修理等行业知识的专业平台,帮助他们掌握就业技能、提升就业能力,为他们铺就一条条从草原通往远方的康庄大道。
  “爱林工作室”已成为社会各界关爱未成年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内蒙古自治区学生欺凌防治合作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科尔沁区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科尔沁区妇女儿童法治服务基地,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十大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着力量。
  时代致敬楷模,群众认可榜样,王爱林的名字因她的爱与善意而愈发闪亮。(见习记者 渠丽华)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