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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院长茅仲华:以严格公正刑事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5-12-05 08:47:41
  编者按 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是刑事审判的重要职责。11月13日,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深刻分析了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司法理念、主要任务,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刑事审判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如何严格公正刑事司法,切实维护高水平安全,切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统筹发展与安全提供法治保障?本栏目特刊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茅仲华的署名文章,敬请关注。
  以严格公正刑事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茅仲华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刑事审判工作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八刑会)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刑事审判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树立正确刑事司法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刑事案件,深化刑事领域司法改革,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严格公正刑事司法,切实维护高水平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
  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职责。刑事审判是国之利器,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居安思危,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依法严惩渗透颠覆分裂、暴力恐怖等犯罪,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坚决捍卫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裁判效果上与大局同向、与民意同频、与社情共振,案件审理要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严重暴力犯罪大幅减少,人民法院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由2015年的4万余件下降至2024年不足1.6万件,2020年至2024年“两抢一盗”犯罪较上一个五年下降33.26%,2022年以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罪犯人数占所有罪犯人数的85%以上。在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中向好的同时,必须深刻认识到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演变深刻影响国内发展,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人民法院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提出考验。人民法院必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运用刑罚与一切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涉黑涉恶、涉枪涉爆、制毒贩毒、个人极端等重大恶性犯罪,确保国家安全稳如泰山、社会稳定坚如磐石。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要依法严惩贪污、职务侵占、受贿、行贿等腐败犯罪,严格落实“数额加情节”的标准,强化对犯罪分子的经济制裁,把越往后越严落实到职务犯罪审判工作中。要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侵害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有力震慑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八刑会强调,只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才能赢得工作主动。“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要巩固“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成果,树牢风险防范意识,把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协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联动做实源头预防、实质化解、风险稳控等工作,切实防范“民转刑”“刑转命”。充分运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司法救助等制度化解矛盾、修复关系,对于因民间矛盾引发的轻伤害等轻微刑事犯罪案件,摒弃“一判了之”的办案模式,通过厘清矛盾症结、促成赔偿谅解等,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工作做深做实。要以“如我在诉”意识做好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促进服判息诉,坚持依法纠错,防止程序空转。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提出高质量司法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要善于以公正裁判引领社会风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刑事裁判之中,加强文书释法说理,激浊扬清,惩恶扬善,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严格公正刑事司法,切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善于运用法治的力量,包括刑事司法的力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有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放得活”也得“管得住”,要依靠法治来规范市场边界。聚焦非法集资、洗钱、内幕交易、地下钱庄等重点领域,依法从严惩治具有系统性风险隐患的金融犯罪,一体做实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审判、追赃挽损、维护稳定工作,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人民利益。要从严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力维护国家税收秩序。要依法惩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犯企业名誉权和企业家人格权等犯罪,严惩企业内部“蛀虫”,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不仅要考量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更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影响等更深层次危害,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对于涉案金额不大,但是诈骗老弱人群、坑农害农、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的,也应依法从严惩处,警示、震慑犯罪。当前,经济犯罪手段花样翻新、网络化趋势明显、隐蔽性不断增强,要善于通过穿透式分析,揭穿“合法形式”掩盖下的非法目的和危害行为,准确把握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处罚性,依法定罪量刑。
  落实依法平等保护,有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类经营主体最期盼的是平等法律保护。一次不公正的涉企执法司法活动,对当事人而言,轻则权益受损,重则倾家荡产。八刑会强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坚持支持促进与规范引导相统一、合法保护与平等对待相统一,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一律依法惩治。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综合考虑被告人涉案行为的目的是否为非法占有、财产走向是用于投资生产经营还是个人消费、挥霍等情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干预经济纠纷,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趋利性执法司法严重违背法治原则,必须严格执行法律关于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厘清涉案财产权属,常态化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司法、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坚持统筹严保护与促发展,有力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要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用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促推知识产权治理工作落实,营造保护创新、激励创新的良好法治环境,促推加强科技法治、伦理、诚信、安全建设。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补偿“三位一体”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实现惩治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
  严格公正刑事司法,为统筹发展与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刑事审判工作是法治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要通过严格公正刑事司法,为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提供有力保障。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根据罪行大小、情节轻重等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施策,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宽严有度、罚当其罪。“严”的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必须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坚决判处,毫不手软。对于情节较轻、危害较小的犯罪,或者罪行虽然严重,但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的,依法体现从宽,促进瓦解犯罪、改造罪犯。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重罪中有从宽,轻罪中亦有从严,必须坚持区别对待,以宽济严、宽严互补、宽严互利,做到严格依法办理、裁判标准统一、宽严理据充分,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持续深化刑事领域司法改革。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司法公正是否实现,评价的主体是人民。要坚持正确方向和问题导向,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效率的体制机制问题,更好统筹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维护秩序与激发活力、保障安全与促进发展。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做优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加强审判监督指导,牢牢把好案件事实证据关、法律政策关、程序适用关,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效率、效果。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和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一审普通程序法庭审理“三项规程”,保障辩护人依法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让事实之争、法理之辩“庭上见”。要提升刑罚执行质效,规范罪犯交付执行工作,健全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衔接机制,严格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大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严格公正刑事司法,离不开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刑事审判队伍。要一体抓实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人民法院承担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职责使命和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一体抓实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在实践中砥砺作风、锻炼本领、增长才干,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应成为每个刑事法官的自觉追求。要一体抓实严管厚爱,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要求贯穿刑事干警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以铁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加强对刑事干警的关心关爱,建好建强有梯次、可持续的刑事审判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