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增强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今年以来,吉林高院党组重点谋划部署,全面推进全省人民法庭与乡级综治中心对接工作,截至2025年12月4日,全省206家人民法庭中已有200家法庭与乡级综治中心或代行综治职能的机构实现全面对接,占比超过97%。
据了解,吉林全省人民法庭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积极构建“党委领导、综治协调、法庭指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通过法官轮值、设立巡回审判点、云端对接、联席座谈等方式,保证法庭及时有效对接辖区乡级综治中心,通过“点对点”指导、巡回审判、视频指导、业务共训等方式增强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同时,通过“法官进网格”“巡回审判”“百姓说事法官说法点”等已有工作机制的运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第一哨”作用。
下一步,吉林法院将持续调度全省人民法庭与辖区综治中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定期督导、建立台账督促全省法庭与辖区已设立的综治中心全面建立对接协作机制,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和优化人员配置保障人民法庭对接乡级综治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深化数据共享、强化宣传引导,把更多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记者 柏巍 通讯员 牟钟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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