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创新运用信用修复评分机制,成功帮助一家暂时遇到经营困难、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机械制造企业恢复信用,使其顺利拿到融资,重回正常经营轨道。这是2025年以来,宽城区法院通过该机制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审核完成信用修复的21家企业之一。
该机械制造企业因合同纠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主动向法院提供了足额担保,并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宽城区法院经审查,依据信用修复评分机制,从履约意愿、恢复能力等维度对企业进行量化评估,认为其符合信用修复条件,依法解除了对该企业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创造条件。
据了解,为有效破解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失信企业融资难题,宽城区法院探索建立了失信企业信用修复评分机制,围绕“基础履约、能力提升、社会责任”三大维度构建指标体系。企业在按时到庭、财产申报、遵守限制高消费令并配合财产处置等基础履约项上全部达标可得70分,一项不符即0分;若达成和解并开始履行或申请执行人申请暂停惩戒,可得50分;提供担保可按比例加分,最高50分;未达成和解但主动履行的,可按履行比例获得10分或30分;此外还设有外部评价项,获得行政单位推荐或行业前景良好的企业可加10分至20分。若合议庭认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且综合评分超过100分,应制作通知书,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立即解除相关信用惩戒措施,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信用平台。
为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宽城区法院还建立了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事前,通过核查失信成因、历史记录等进行分类筛查,重点标注恶意欠款企业,慎用信用修复机制;事中,搭建失信修复动态监测平台,实时跟踪企业履行义务情况,同步向申请执行人推送进展;事后,对修复后出现失信反弹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罚款、重新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有效维护信用修复机制的严肃性。
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宽城区法院运用信用评分体系,已助力21家企业通过审核完成信用修复,解除相关限制措施。此前通过该机制修复信用的16家企业均按期履行后续债务,累计清偿债权达1200万余元。 (记者 孙林林 通讯员 白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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