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在重庆市两江新区寸滩街道金港新区28号揭牌成立。重庆市委常委、两江新区区委书记罗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共同为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揭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撤销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设立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管辖重庆市两江新区行政区域的诉讼案件,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两江新区行政区。重庆市两江新区行政区与开发区体制合一、功能互补,是重庆市承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市域实践的“六个主阵地”。适应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对司法服务保障两江新区加快打造支撑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六个主阵地”具有重要作用。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成立后,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做政治忠诚的捍卫者,奋力做服务大局的实干者,笃定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勇毅做改革创新的开拓者,矢志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坚决做清正廉洁的示范者,为两江新区加快打造现代化新重庆建设重要增长极和动力源展现更大担当、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 刘洋 通讯员 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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