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向天津人大报告工作
以审判现代化护航天津高质量发展
1月2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2025年,天津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新收案件64.4万余件,审执结62.07万余件,诉讼标的额2095.3亿余元。
天津法院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港产城融合发展、科技和产业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盘活存量和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和美丽天津建设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护航天津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全面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持续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82个集体和个人获全国文明单位、天津市劳动模范等荣誉。
(记者 吴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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