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一级巡视员罗卫
提案名称:关于探索在北京上海试点金融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的提案
2018年、2020年,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先后设立,为助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25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一级巡视员罗卫提交了一份《关于探索在北京上海试点金融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的提案》。
提案中说,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不断深化,金融案件呈现出民行刑交叉情况普遍、复杂性和专业性较高、涉众性特征明显、大数据汇聚需求提升等特点,对金融审判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金融案件罚没金额通常较大,相关法律文书的执行亦需协同配合,如在现行法律规定的行政罚款抵扣罚金外,探索刑事罚金反向抵扣行政罚款,同样需要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非诉执行的协同配合。
提案建议,在北京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试点金融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改革,实现金融案件一体办理,即在现有审判体制下,增加赋予两家金融法院管辖辖区内由中院受理的金融刑事案件,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深化金融协同治理,提高司法资源利用效率,以更好总结案件审理中反映出的金融业态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在争议解决、规则建设等方面为金融强国建设贡献审判智慧。
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中介绍,金融专门法院的成立,是人民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探索完善中国特色金融司法体系,为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所作的有益探索。目前,人民法院主要在环境资源审判和知识产权审判两个专业领域推行“三合一”审判机制。这些实践探索,为金融法院实施“三合一”审判机制积累了可供参考借鉴的宝贵经验。
答复表示,上海、北京、成渝三家金融法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目前所实行的是民事、行政“二合一”审判工作机制。对于进一步推动建立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工作机制,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也需要社会各界进一步凝聚共识。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研究,做好相关人才和知识储备,待党中央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将积极推进中央改革部署落实落地,以扎实的审判工作服务保障金融强国建设。(记者 罗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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