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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里的法度与温度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6-03-05 08:36:05
  编者按

  今年2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马慧娟参加由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和《中国作家》杂志社联合举办的“知名作家看法院”创作采风活动。在浙江省台州市两级法院,她深入审判执行工作一线,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用细腻的笔触写下这篇充满温度的采风见闻,记录下司法工作进步的点点滴滴。


  北方粗粝的风奔走在山川大地上尽显锋芒的时候,江南水乡的梅花和油菜花已经在细雨中尽显柔情与绚丽。从红寺堡到台州,两千多公里的距离,却在立春的这一天,呈现着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景。而我一个常年生活在北方的人,第一次在春的季节里看到春天,看着远山,看着细雨,看着这样的春天,是恍惚的,也是感慨万千的。
  接到《中国作家》杂志社“知名作家看法院”创作采风活动的邀请时,我一边忐忑,一边又很期待,忐忑的是我不够知名,因为看名单,去的都是得过重量级文学奖项的知名作家老师,我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文学奖项,但对于一个陌生的地方,我又是无比的期待与向往。
  2018年以前,我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仅限于影视剧,知道这是一个审判的机构,讲理的地方,判决对错的部门。还觉得法官这份工作挺轻松的,法律已经规定好了,对照法律,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审判书一念,法槌一敲,就完事了。但真正的法院工作是什么样子,基本上没有接触过。
  2018年以后,我因为人大代表的身份,开始逐步地接触法院工作,听过各级法院的工作报告,参加过庭审,看过执行现场,观摩过法院工作,和各级法院的法官接触过。也了解到大量的关于法院立案、调解、调查、审判、执行的工作过程,对于法院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感触,也逐步见证了司法工作的进步,体会到法律工作的复杂性与挑战性。
  法律存在着滞后性,但法院工作又必须具有前瞻性。所有的法律条款都是在社会形态发展形成之后,才有司法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但法院工作不是把这些司法条款执行了就完了,更多的,是要面对新的社会形态下出现的新的司法挑战,是在还没有对应的法律条款出台之前,如何去做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所以在这几年,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法院工作新的困境,“法院案多人少,审判之后的执行难”是各地法院工作报告中屡屡出现的字眼,而一些案件的审判也引发了新的社会思考和讨论,法院工作到底要怎么进行,除了法院自己在思考,人民群众也在密切关注。
  近十年的时间里,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人民法庭,我经历了从不懂法院工作,到说起法院工作也能谈一些看法的蜕变,从某种意义上也是去学习法院工作,和站在法院工作之外看法院的一个过程。我一直觉得,执行难、案多人少是法院工作中无法打破的“魔咒”,这也是在这近十年间我们始终都在关注并且呼吁打破的“魔咒”。
  但这次在台州法院采风过程中,我看到的,却是这个“魔咒”逐步被打破的过程、法院工作新的亮点和突破的过程,更多的是法官们对于法院工作自我思考和自我改革的过程,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条款,也可以是春风化雨、温暖人心的坚实力量。
  这是一次全面了解基层法院工作的旅程,从法院到法庭,再到综治中心,看到的、了解到的,都是法官们多年工作中的经验探索与突破,把现有的资源、能整合的力量、能发挥的作用,都做到了极致。比如“调解”这件事情,除了专职调解员,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人员、社会人士组成的调解队伍,力争每一件矛盾纠纷在判决前都有被化解的机会,从源头上减少案件的数量。
  和资深调解员聊天的过程中,他们说,很多人打官司,有时候并不是为多大的事情,完全就是为争口气,在走司法程序之前,能有人把两家喊到一起,把话说开,这个事情也就过去了。还有就是资金往来的纠纷,家庭矛盾、邻里矛盾等,其实只要不是特别固执的人,大家都还是愿意接受调解的。但是调解工作本身不是大家想象的“和稀泥”,而是要有理有据地去说服当事人放下心结,这是非常考验调解员能力的过程,要耐心,要细心,还要有爱心,更要熟悉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而在他们的工作室里,数量众多的锦旗和一卷卷被翻得卷边的卷宗资料,就是对他们所做的这项工作的最大肯定和最大展现。
  但我们在看的过程中也有一个疑问,这些调解成功的案例会不会出现反复,会不会再次诉上法庭。听到这个问题,温岭市人民法院大溪人民法庭的庭长介绍说,我们做调解工作其实也不是一调了之,而是在调解之后还会不停地回访“巩固”,去拉拉家常,去看看大家的近况,基本上不会有太多的反复。
  除了在法庭把调解工作做好,社区也同样在做一些扎实具体的工作,通过评选社区好邻居、好儿媳好婆婆、最美家庭等活动,增进邻里互助,营造社区的和谐氛围,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形成。而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从来都不是法院一家或者哪一个职能部门的事情,而是大家共同发力,共同协作的结果。
  在临海市社会治理中心,“一站式服务”“最多跑一次”得到了最大化呈现,所有的职能部门都在这里设有窗口,群众有什么需要办理的事情和需要解决的困难,在这里,可以一次办结。没有推诿扯皮,也没有“脸好看、事难办”,都是能办尽办。所有的这些,都是从最前端来解决案多人少这个症结,大家一起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不是所有的矛盾都在法庭上解决。
  在天台县,我们更是看到了法院工作的另一面。天台作为浙江地域文化的标杆,特别是“和合文化”,更是为天台赢得了“来到天台山,一切皆圆满”的美誉。而天台县人民法院充分的把“和合文化”与法院工作结合起来,在先行调解和判决后的执行中,让文化的力量与法律的判决共同发力。在个人债务清理工作中创新了工作方法,也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为解决执行难探索了新的方式。
  判决不是终点,案结事了是司法的最终目的,但往往判决之后,执行成了法官和当事人最大的“难点”,有的人是有能力但拒不执行,有的是想执行确实没有能力,所以不能笼统地把大家都划分为失信被执行人,把所有人都推到执行的对立面去。而是要在判决之后,让这部分“诚而不幸”的群体能够维持正常生活,也有能够持续去还清款项的信心和动力。
  在天台县脚下的塔后村村委会,我们旁听了一起个人债务清理工作听证会。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成员的共同见证下,法官主持了这场听证会,听取了各方的意见,认定了负债方属于“诚而不幸”,由法院帮忙制定了还款计划,双方都信服法院的这个认定结果,负债方也表示会尽快努力赚钱,严格遵守法院的还款计划,并且只要手里有余钱,就会尽快还清债务。
  而这样的听证会,只是他们这些年里处理个人债务、探索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普通的一例,如同法官说的,个人债务清理是一项“柔软”的工作,人文关怀是最绚丽的底色,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更需要具备极高的平衡能力。
  几天的行程很快结束,离开台州的时候,春光正好,而在法院工作采风的一些场景,也像这春光一样,在我的心里一直明媚着,我看见了季节的多样性,也看到了法院工作的多样性,我相信,一切都会越来越好,而司法的公平公正,也一直在路上,在法官们的努力中。(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马慧娟)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