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收案量回落,审结案件数同比下降11.4%。值得注意的是,案件类型也正在改变。
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续减少,毒品案件数量回落至2000年前的水平。与之相对,非法经营、合同诈骗案件数量有所抬头;“职业闭店人”等黑灰职业屡见不鲜;诈骗犯罪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总体增长。
这些变化也推动着刑事审判理念进一步优化,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在治罪方面,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治理方面,从个案中发现、治理共性问题,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最受瞩目的边界,莫过于司法对经济生活介入的尺度。刑法作为“最后防线”,被反复强调必须守住边界,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严防违规异地执法与趋利性司法侵害企业权益。
边界之外,同样受关注的还有,人民法院如何在裁判实践中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已超过85%的背景下,如何确保“自愿性”?围绕这些话题,南方周末记者对话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茅仲华。
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茅仲华。
危险驾驶案件下降近16%
南方周末: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的数量和类型有哪些变化?哪些类型案件上升较为明显?
茅仲华:2025年,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数量为104.67万件,审结105万余件,同比分别下降12.83%、11.4%,总体呈明显下降趋势。随着立法完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案件类型也在发生变化:
一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传统犯罪减少。相对而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新型网络犯罪案件占比加大。2025年,人民法院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放火、爆炸、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57万件,判处罪犯5.31万人,同比分别下降7.3%、8.4%。帮信罪等案件占比逐年增大。
二是毒品、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大幅下降,治罪治理成效明显。2025年受理危险驾驶(醉驾占比约99%)类案件23.15万件,总体稳中有降,同比下降15.98%,判刑人数较前两年大幅减少。2025年审结毒品案件2.37万件,延续了自2015年以来的下降趋势,较2015年高峰期下降82.93%,较2024年下降33.82%,已回落到2000年之前的水平。
三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增长明显,新情况新问题较多。如2025年受理的非法经营、合同诈骗案件同比有所上升。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手段隐蔽、领域交叉、危害升级。“职业闭店人”等黑灰职业屡见不鲜,招投标领域跨区域、全链条团伙作案增多等。
四是网络犯罪占比较大,入户盗窃、扒窃等传统侵财案件相对减少,诈骗犯罪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总体增长。犯罪手段、方法更智能化、信息化、隐蔽化,组织性、跨地域性更加突出,对人民法院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提出更高要求,也给刑事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2025年11月13日,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南方周末:面对刑事案件收案类型和数量的变化,人民法院的司法理念如何应对?
茅仲华:2025年11月召开的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明确要求: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形势、犯罪发展趋势、人民群众感受及案件具体情形等,处理好案件的宽与严、惩治与教育、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的关系,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精准化、精细化,把严格依法办理、裁判标准统一、宽严理据充分落到实处。
南方周末:具体来说,什么类型的犯罪要“严”,什么样的要“宽”?
茅仲华:首先,人民法院要坚持“严”的一手毫不动摇。在刑事审判中将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犯罪、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故意杀人、制毒贩毒、个人极端等重大恶性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必须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毫不手软。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不放松,把越往后越严落实到职务犯罪审判工作中。严格落实“数额加情节”的标准,对受贿时间跨度大、不收敛不收手,巨额索贿或多次索贿,受贿后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依法严惩各类严重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助推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
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侵害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暴力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对于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犯罪,或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的,要依法体现从宽。比如,人民法院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重拳、下重手”,但对主动投案、积极配合抓捕首要分子或指认同案犯、配合追缴涉诈资金的一般人员,以及沦为“工具人”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该从宽的依法体现从宽。
重罪中有从宽,轻罪中亦有从严,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比如对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犯罪,如果被告人具有侵害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恶劣情节,或系累犯、再犯、认罪悔罪态度差、有能力退赃退赔而隐匿转移财产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就要在法定刑幅度内从严惩处。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
南方周末:人民法院在办案中如何把握边界,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
茅仲华:一是严格适用刑法。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立足社会危害性的本质特征,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审慎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尤其注意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的界限,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干预经济纠纷,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司法和趋利性司法。
二是做实矛盾预防化解和案结事了。对因婚恋、邻里、债务等民间矛盾引发的纠纷,强化矛盾纠纷实质化解,防止“民转刑”“刑转命”。通过加强文书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明晰权利义务边界,感受到裁判背后的法治精神、道德观念、情感共鸣。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做实涉诉信访,促进案结事了、标本兼治。
南方周末: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人民法院怎样把“治理”效果落到实处?
茅仲华:首先积极促推社会综合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筑牢“防”的屏障。比如四川凉山地区禁毒斗争从“毒品之乱”到“治理示范”走了三十年攻坚路,全面脱贫攻坚战拔掉了凉山的“穷根”,通过治贫治毒同向发力,打击整治与帮扶并举,又摘掉了凉山的“毒帽”,合力破解因毒致贫、因贫返毒问题,做实预防教育,铲除毒品犯罪滋生土壤,为全国毒品治理提供了凉山经验,展现了禁毒综合治理的良好效果。又如2025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要继续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注重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工作,助力提升综合保护实效。
其次,用好典型案例和司法建议。用好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典型案例,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对个案、类案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及薄弱环节,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助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用麻精药品监管制发司法建议。一些法院也围绕网络平台管理、物流寄递规范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司法建议,起到良好的治理效果。人民法院还将持续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就深化食药、醉驾、电诈、新型毒品犯罪、跨境赌博等综合治理形成合力。
加强对认罪认罚的审查
南方周末: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直备受关注,在适用该制度时,法院如何判断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是否具备真实悔罪态度?
茅仲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司法改革部署。近年来,制度适用率总体保持在85%以上,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6.6%。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在促使被告人认罪悔罪、促进罪犯改造、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必须继续坚持、深化落实、规范适用。
我们注意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各地还存在一些不同认识,制度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我们强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要全面审查事实证据,不能因为被告人认罪认罚就降低刑事证明标准。仅有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供述而缺乏其他证据的,依法不能认定有罪。为此,人民法院在促进庭审实质化、加强对认罪认罚自愿性等审查方面,作出了细化规定和裁判指引,进一步保障制度适用的合法性、规范性。
南方周末:对重大、复杂案件或涉公共安全的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边界在哪里?
茅仲华:从法律规定来看,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案件范围。也就是说,认罪认罚对案件类型没有特别限制。但人民法院始终强调,适用该制度必须充分评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注重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综合考量社会形势、治安状况及案件具体情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关系,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里的被告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即使被告人认罪认罚也要慎重把握从宽,确保案件处理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对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完善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推动制度依法规范适用,促进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记者:韩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