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30日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2025年11月,榕城的清晨仍裹挟着未褪的热气,来自深圳的某技术公司代表已早早等候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
几天前,一起商标权纠纷在福州中院一审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后落下帷幕。被恶意侵权许久的原告技术公司代表特意前来致谢。
“从商标被混淆时的忐忑不安,到法官精准裁判的安心,法院给了我们科技企业敢闯敢试、深耕前沿的底气。”该技术公司代表质朴的话语,道出了万千科创主体的共同心声,也映照出新时代科创者对法治护航的深切期盼。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科技创新既是驱动发展的“关键变量”,更是引领进步的“最大增量”。
“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十五五”规划建议擘画蓝图、锚定方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时代考题,人民法院如何当好“答卷人”,以司法之力为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清晰而坚定的答案,正在书写。
严格保护,为创新成果筑起一道道防护墙
一面锦旗,承载着企业的认可,更勾勒出司法公正的清晰轮廓。
据悉,该技术公司持有的商标在行业内具有很高知名度,凝聚着企业多年的深耕与积淀。然而,部分市场主体却动起了“歪心思”——三被告在销售同类型商品时,大肆突出使用与该技术公司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刻意混淆消费者认知,攫取不正当利益,严重侵害了企业的知识产权。
因三被告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主观恶意明显、侵权规模和销量特别巨大,符合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福州中院以侵权获利为基数,综合考量侵权故意程度、重复侵权情节及社会负面影响等因素,依法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该技术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5万元,用司法利剑击碎了“傍名牌”的侥幸心理,为创新成果筑起“防护墙”。
创新不易,唯有筑牢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屏障,让成果不被窃取、投入不被辜负,才能让创新活力充分涌流、动能持续迸发。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全面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为知识产权保护划定了清晰路径。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三十三条亦明确规定“加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为科创企业撑起“保护伞”。
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施。2025年,仅最高人民法院层面,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判赔总额就超过11亿元。202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离心压缩机选型”软件及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因情节典型、判罚有力,引发业界广泛关注。
该案中,原告A公司与B公司历经数年深耕,潜心积累,形成了体系完备、价值显著的基本级数据资源,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2019年底,原告二公司发现被告C公司涉嫌非法使用涉案数据。原来,C公司实为A公司前员工在A公司工作期间暗中创建,几名前员工在任职期间均接触过涉案软件及相关数据。2020年,二公司将C公司及几名前员工诉至法院,寻求司法救济。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依法对隐名设立同业公司、盗用原单位技术秘密长达10余年的被告公司及相关人员,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1.6亿余元,以严厉裁判捍卫了企业的创新成果。
“天价赔偿”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挽回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更是要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通过严格公正司法为全社会创新之风树立鲜明导向——
2024年审结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案,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赔6.4亿余元,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严格保护的鲜明态度和制裁不正当竞争的坚定决心;
2025年12月审结的“玻璃机”案,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判赔3.82亿元,以司法之力为商业秘密保驾护航;
入选“2025年度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的种业知识产权最高判赔案,助力形成崇尚创新、有序竞争的种业发展生态。
……
每一次法槌落下,都是对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力惩处,是对创新者合法权益的坚定守护,更是为创新者敢投敢闯、安心创业、潜心研发注入的强心剂与底气。
赋能产业,让新质生产力不断释放发展动能
2026年1月9日,上海的冬天寒意逼人,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内却暖意融融、座无虚席,一场主题为“浦东法院服务保障航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状况及典型案例”的新闻发布会正在这里举行。
浦东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天衣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即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为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更好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浦东新区法院从丰富的司法实践中提炼经验、总结方法,梳理形成了一系列举措。此次发布的10起典型案例,精准覆盖航运纠纷中的国际规则适用、运输主体各方权利义务边界、涉航空犯罪惩治、低空经济新业态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为行业发展划定法治红线、明确行为导向。
“这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更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委员、亚之杰航空地面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夏保峰感叹道。
新质生产力以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为鲜明标识,如同破土而生的新芽,其蓬勃生长的每一步,都离不开稳定公平的法治土壤滋养。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推动构建涉及医药、种业、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体系,进一步明确裁判规则,纾解行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纠纷,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清晰的法治指引——
公正审理药品专利链接案件,推动制度完善,助力医药产业创新升级、良性发展;
发布植物新品种保护司法解释,加大对种业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为种业振兴筑牢司法屏障,护航粮食安全;
出台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
各地法院亦立足本地特色,精准对接区域科技产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推出护航举措,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司法护航格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紧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趋势,出台积极响应人工智能科技与产业司法需求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助力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人工智能司法治理的“广东样板”;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聚焦种业创新发展,致力打造国际化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打造集种业法治研究、纠纷解决、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法治服务保障中心,为“南繁硅谷”建设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主动对接低空经济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制定《司法助力低空经济发展服务西部低空之城建设十条措施》,探索构建低空经济法治规则保障体系,探索新质生产力司法保护新路径,为重庆打造西部低空之城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技产业的保护力度,202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聚焦涉科技创新审判中的突出问题,提出25条共计98项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全面覆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领域。
2025年,我国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和权属、侵权纠纷分别增长30.4%、3.7%,反映出我国科技创新活跃度持续提升、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聚焦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制造、未来信息等未来产业,培育世界级先进产业集群。
高质量发展的远景已然勾勒清晰。
未来,在司法护航的坚实保障下,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将深度融合,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新质生产力将持续释放发展动能,为我国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活力。
稳定预期,为企业安心经营送上“定心丸”
“收到判决后,我一夜没睡。”
谈及这场著作权纠纷,北京英福美信息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卫仍难掩激动。
时间回溯至2021年5月,因认为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英福美公司正式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慧某公司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250万元及维权支出50万元。然而,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了英福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被慧某公司等被告侵权后,我们公司一直受到同行打压,生存非常艰难。”回忆起那段艰难岁月,王卫语气沉重,“很多人都觉得我们赢不了这场官司。”
公司危在旦夕之际,英福美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提起上诉。
为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权利边界,二审合议庭反复核查证据、多次集中评议,在全面梳理案件细节的基础上,作出了公正判断:英福美公司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已经可以初步证明其是涉案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在此前提下,原、被告双方代码存在多处超出偶然巧合的高度近似情形,且各被告均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据此可以认定双方代码构成实质性相似,侵权事实成立。
2025年12月26日,二审合议庭依法作出判决:撤销 一审判决,判令慧某公司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连带赔偿英福美公司经济损失2250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一份公正的判决,不仅为企业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更让濒临绝境的科创企业重获新生。
这正是最高法院知产法庭7年来有效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的一个缩影。
7年来,最高法院知产法庭通过集中管辖全国范围内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对地方保护的担忧,形成大量裁判规则,让创新活力在稳定、高效、公正的环境中持续迸发。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习近平总书记的话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公正的判决,稳定、透明的法治环境,正是无数科技企业在我国安心经营的“定心丸”。
“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企业核心资产和市场竞争利器,其市场价值越来越大,侵权行为危害程度也随之增大。近年来,法庭受理案件越来越聚焦‘高精尖’技术领域,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数量和占比逐年攀升,高额赔偿案件数量和赔偿金额随之都有较大幅度增长。”2026年1月28日上午,最高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相关工作情况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道。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人民法院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以严格的保护、公正的裁判、高效的服务,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让创新活力在司法保护下奔涌不息。(记者 马欣)
新质生产力
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
202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准聚焦涉科技创新审判领域的堵点难点,为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精准司法指引。一年多来,全国各级法院严格对标《意见》部署,持续强化对创新行为和创新成果的全方位保护,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实践为创新主体撑腰鼓劲,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