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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白桦、杨中坚、吴文秀谈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

解开群众千千结筑牢共治大格局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6-03-08 18:36:19

白桦代表

  在“3﹢N”工作机制下,法院、检察院、司法与行政机关协同研判,不仅化解了潜在诉讼,还统一了类案的裁判标准,让行政执法有章可循。

杨中坚代表

  “3﹢N”工作机制的核心价值在于“治未病”,让行政机关从“被动纠错”变为“主动治理”,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更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吴文秀代表

  “3﹢N”这种多元共治模式,不仅提升了纠纷化解的效率,更通过共建共治共享,推动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行政争议的化解,关乎社稷、系于民心。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跃动着法治建设的脉搏,汇聚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待。

  202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行政强制案件同比下降14.6%,以判决方式结案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5099件,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成效显现。这一数据的背后,是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的深入实施与高效运转。

  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八部委建立“3﹢N”工作机制,构建起全链条的争议预防和解决体系。经过两年的探索与实践,该机制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深化府院协同共治方面成效显著。

  从“案结事了”到“事心双解”

  “行政审判持续将工作重心从‘案件结没结’转向‘争议解没解’。”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西安市第二保育院教师白桦在谈及“3﹢N”工作机制时表示了充分肯定,“‘3﹢N’的领域在不断拓展,影响力在持续扩大,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这篇‘大文章’越做越实。”

  在陕西,这一机制在处理群体性行政争议中作用明显。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5年6月,全省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3555件,审结40153件。面对高铁、城棚改等重点项目中频发的征收拆迁类案件,陕西法院依托“3﹢N”工作机制,推行群体性诉讼示范裁判。

  “示范诉讼的核心在于‘审理一件、指导一片’。”白桦谈道,“针对同类争议,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件明确裁判规则,避免当事人重复诉讼。在‘3﹢N’工作机制下,法院、检察院、司法与行政机关协同研判,不仅化解了潜在诉讼,还统一了类案的裁判标准,让行政执法有章可循。”

  这一做法成效显著。2024年,陕西全省法院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请再审率同比分别下降5.92和14.18个百分点。通过建立重点项目法律争议预警提示机制,陕西法院审结了12825件涉征收拆迁类案件,有力支持了重点项目建设;建立67个行政争议化解平台(线上)、36家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线下),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了便捷的“快车道”。

  从“被动纠错”到“主动治理”

  “我们是个小网店,罚得这么高,真就没法干了。”两年前,江苏省宿迁市一家园林绿化公司因打出“摆放花木可以辟邪镇宅”的广告,面临高额罚单。回想起这件事,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启东市委书记杨中坚记忆犹新。

  彼时,为了遏制电商平台销售不规范行为,当地开展专项整治。但是,这种“一刀切”的执法方式引发了商户的强烈反对。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陆续受理了12起网络平台商户起诉宿迁市某县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案件。

  在“3﹢N”工作机制的推动下,法院与行政机关进行了深入沟通。法院研判认为,行政机关在没有充分审查社会危害程度的情况下给予顶格处罚,属于“小过重罚”。通过沟通协调、败诉预警、司法建议等方式,法院推动行政机关启动自我纠正程序,最终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重新作出数额适当的处罚决定。

  从“等着法院判”到“自己主动改”,江苏等地通过该机制全面推广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并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打消了行政机关“纠错怕追责”的顾虑。

  杨中坚评价:“‘3﹢N’工作机制的核心价值在于‘治未病’,让行政机关从‘被动纠错’变为‘主动治理’,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更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感受到执法的温度,让司法护航经济发展。”

  从“各自为战”到“协同发力”

  “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广泛的社会共识和工作合力。”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河县托里镇伊吉林莫墩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文秀在提及“3﹢N”工作机制时指出,“法院是裁判者,也是治理参与者。这种多元共治模式不仅提升了纠纷化解效率,更推动了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

  2025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人民法院联合检察院、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大讲堂”专题培训。多部门围绕行政行为规范、行政争议化解等议题展开研讨,凝聚了“司法审查兼顾权益保护与行政效能”的共识。

  “通过‘同上一堂课’、庭审观摩、以案讲法等形式,打破了部门间的知识壁垒,提升了依法行政和司法审判效能。”吴文秀表示,“3﹢N”这种多元共治模式,不仅提升了纠纷化解的效率,更通过共建共治共享,推动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在浙江、新疆等地,这一机制已得到深化落实。地方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让行政争议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就能得到有效的分流和化解。(记者 王珊珊 刘辉 赵璠 王维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