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环保战线的科研工作者,我一直关注人民法院的环资审判工作。”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刘锐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说。
刘锐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了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该案中,嘉兴中院坚持“全要素、全过程、全链条”惩治与打击,开出赔偿修复费用等共计4.8亿元的“罚单”。“彰显了人民法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刘锐评价道。
刘锐建议,长三角地区各级法院要加快探索构建跨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新机制,推进跨域司法执法协作向深层次拓展、实质化迈进,为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记者 王俏 通讯员 嘉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