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殷殷嘱托,念兹在兹。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深入人大政协团组,就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持人民至上、建设健康中国等民生话题与代表委员亲切交流,为“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指引方向、提供遵循。
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周”集中培训第一讲暨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要切实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
人民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动力主体,人的现代化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改善民生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点,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稳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高品质生活离不开司法保障,人民法院要牢记司法为民,“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切实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要以求极致精神做实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公正高效办好案件是法院的基本职责,也是老百姓、当事人对司法公正最朴素的期盼。过去一年,全国法院一审受案增长,但二审和再审收案下降,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的比例下降。这表明更多案件在一审环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更好。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蕴含着更高期待,各级法院要时刻牢记,感受公平正义、评价司法公正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始终秉持“如我在诉”意识,把既要定分、更重止争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各环节,案件办理要体现实质公正、程序合法、人文关怀,司法裁判要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切实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要以公正司法回应民生关切,引领社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积极主动解答如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如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如何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等课题。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课题,也是司法服务保障的课题。各级法院要积极适应社会关系新变化,针对传统婚育观念变化、人口老龄化加速以及网络和平台经济发展催生社交、就业、消费新形态新业态等情况,加强司法研究和应对,努力营造友好婚育环境、安心养老环境、放心消费环境、和谐医疗环境和崇法尚德社会环境,服务高质量充分就业。要特别注重通过办理典型案件总结提炼规则,讲清楚司法裁判背后的法理、事理、情理,讲清楚典型个案裁判所蕴含的规则价值,做实“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法官办理民生案件,要全面把握国情社情民情,必须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坚持依法保护、平衡保护,以公正裁判明确价值导向,规范各方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以公正裁判促进法治进步和社会发展。
切实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要久久为功,打通诉讼领域难点堵点。代表委员在审议中对破解“执行难”、规范立案和调解等问题高度关注,提出了很多切中要害的意见建议,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要持续推进治理和解决“执行难”,不断深化对执行工作规律的认识把握,健全协同治理“执行难”体制机制,推动立案、审判与执行协调衔接,做到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与区分情形促执行相协调,做到严格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相统一,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全面推进交叉执行有效落实,重点聚焦多年未能执行的“骨头案”“信访案”“疑难案”等,敢于攻坚克难,更好发挥制度效能。要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严格规范先立后调,充分发挥“两状”示范文本、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作用,耐心细致负责任地引导当事人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渠道,坚持人民调解优先,提高先行调解率,做实应立必立、能调尽调、当判则判,实实在在保障当事人诉权。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人民法院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司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民生关切,持之以恒抓好重点民生司法政策措施的落实,持续加强民生司法,切实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