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工作在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中作出了哪些贡献,取得了哪些重要成绩?将如何更好地助力“向海图强”?本报特刊发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沈红雨的署名文章,敬请关注。
以海事司法护航海洋强国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沈红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海洋事业关系民族生存发展状态,关系国家兴衰安危”,要“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自1984年首批海事法院成立以来,海事审判与改革开放同奋进、与海洋事业共发展,为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专门化审判体系日趋成熟。先后建立11个海事法院及42个派出法庭,形成跨行政区划管辖的“三级法院两审终审”海事审判体系;管辖范围涵盖北起黑龙江、南至南海诸岛等我国全部海域、通海可航水域和港口。二是案件范围和类型不断拓展。受理案件范围从18项增至108项,案件类型由航运商贸类为主,拓展至海洋权益、海洋经济和海洋保护等涉海民事、行政和部分刑事领域。三是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年收案量从1984年的18件增至2025年的4.2万件,累计收案64万件,标的额逾4.5万亿元。四是法律适用规则体系日趋完善。配合立法机关修订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至2025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累计发布海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38件、指导性案例16件、典型案例122件,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海事参考案例144件。五是海事司法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1984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累计受理涉外海事案件8.9万件,涉及146个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外国当事人在所涉争议与我国没有实际联系情况下,主动选择在中国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海事审判体系最完善、案件数量最多、类型最丰富的国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对建设海洋强国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海事审判实现全方位新发展、取得历史性新成就。
一是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更有底气、更有力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为海事执法司法对我国管辖海域全面行使管辖权、维护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强化了制度支撑。广州海事法院运用海事强制令制度,使某外国法院同意撤回禁诉令,有力捍卫我国司法主权,为我国加强国内法的域外适用提供了生动范例。人民法院依法准确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妥处多起涉制裁纠纷案件,坚定我企业应对非法制裁、依法维权的信心、决心,充分彰显我国司法权威。南京海事法院审理的首起反外国制裁侵权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二是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全面、更有成效。服务外贸航运与船舶工业繁荣发展。我国连续多年位居全球最大货物贸易国、最大造船国、海运连接度位居全球前列。人民法院积极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累计审理海上货物运输、海上保险、船舶碰撞、船舶修造等纠纷案件30.5万件,为我国航运商贸经济的飞速发展筑牢法治屏障、提供法治动能。
保障内河航运秩序稳定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跨区划管辖优势,累计审理内河航运纠纷案件2.8万件,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国家陆海新通道、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等国家战略实施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
推动门户港建设成为海陆联运和国际贸易的关键枢纽。人民法院累计审理港口作业、码头建设、港口和航道疏浚等纠纷案件5900余件,及时出台服务保障门户港建设的涉诉风险防范指引,助力我国港口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港口规模和货物吞吐量多年位居全球第一。
保护创新促推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是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及海洋开发利用、海上风电工程、蓝色海洋牧场等纠纷案件1.3万余件,为新类型案件确立裁判规则、提供明确指引,助力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塑造海洋科技创新新动能。
三是海洋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更加严密、更加有力。海洋关乎人类文明永续发展,关乎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现实与未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监督指导海事法院妥善审结1743起美国康菲公司溢油污染系列案,审结英国籍“达飞佛罗里达”轮、利比里亚籍“交响乐”轮、巴拿马籍“桑吉”轮等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船舶油污损害案。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联合发布海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以来至2025年底,海事法院审理海洋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206件,“两高”发布典型案例9件,依法惩治沉船海洋污染、非法捕捞、非法占用海域、非法采矿等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行为。与检察、海警、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构建陆海统筹、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共治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体系。
四是保障涉海民生权益更加务实、更加高效。关爱保障渔民和船员的基本权益,是海事审判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船员纠纷司法解释,为船员依法维权提供指引和保障。海事法院审理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涉海民生案件4.3万余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进企业、到港区、上海岛、下渔村”,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最高人民法院与交通运输部在全国建设60余个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将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五是参与推动全球海洋治理改革更加主动、更有影响。海事审判是践行中国全球治理倡议、参与推动全球海洋治理改革的重要力量。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着力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目标,深入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恪守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持续、稳定的高质量司法服务赢得国际认可与信任。“尼莉莎”轮改名“尊重”(RESPECT)号致敬中国司法,智利、土耳其、新加坡三国当事人选择在中国法院起诉,支持“临时仲裁”在海事领域落地实施,促推中英两国司法互惠实现突破,平行诉讼中我国法院更早促成双方和解并全部履行到位。国外出版社主动出版宣介中国海事司法案例逾2000篇次等,一系列生动案事例表明,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正在与日俱增。越来越多如《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等由中国司法实践促推形成的国际规则,正在推动全球治理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六是海事审判专业化建设更加深入、更见实效。人民法院不断深化海事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以提高海事司法能力为抓手,持续提升海事审判服务与治理效能。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完善海事审判接受法律监督机制,确保海事法院严格公正司法。压实院庭长办案和案件阅核责任,加强条线对下监督指导,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优化“海事审判工作平台”,为海事审判提质增效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加强海事审判队伍建设,着力锻造一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持续开展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英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先后有18名海事法官成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海事审判队伍已成为我国涉外法治人才队伍的重要力量。
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今年全国两会精神和“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加快涉外审判体系和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海事司法能力,以更强担当、更大作为和更实举措,为海洋强国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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