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中共浙江省丽水市委书记 吴舜泽
奉法者强则国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浙江丽水是全国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之一,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主战场之一。市委坚决扛起使命担当,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全力支持人民法院做好新时代审判工作,为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丽水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审判工作正确方向。党的领导是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根本保证。《意见》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市委传承弘扬革命老区红色基因,深刻把握法院的政治机关属性,把党的领导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定期听取法院工作汇报、研究重大司法政策、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指导、支持法院依法履职,切实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司法效能。二是深学细悟筑根基。把落实《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丽水的重要嘱托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与能力。坚持“两个结合”,支持法院深入挖掘龙泉司法档案“情法两全、为民做主、官批民调”等法治文化,为新时代审判工作注入丰厚历史滋养。三是强化保障抓落实。推进全市法院“强基固本”工程落地见效,选优配强法院领导班子。带头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支持法院依法公正作出裁判,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紧扣中心大局,着力保障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审判工作须聚焦中心找准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价值。《意见》鲜明提出“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市委支持法院聚焦聚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历史使命和“打造新增长极、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大花园”三大战略任务,找准司法服务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一是在强化司法供给中助推高质量发展。支持法院依法稳妥处理涉企经济纠纷,强化司法政策与经济政策衔接协同,通过案件办理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市场行为,赋能“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助力现代化生态经济发展。聚焦创新丽水建设,以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时尚轻工、特色半导体、中医药大健康五大产业集群培育为重点,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投资创业者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在加强权益保障中创造高品质生活。支持法院聚力创造老区人民共同富裕美好生活,加强家事、住房、医疗、养老、就业、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构建高效便民、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体系。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源头预防,进一步擦亮“浙里春风·丽法守未”品牌,织密司法保护网。三是在守护生态屏障中实现高水平保护。立足“中国生态第一市”的独特优势和资源禀赋,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支持法院探索适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司法应用、碳汇认购等生态修复方式,加强生态资源、传统古村落、农遗文化的司法保护,助力打造山水文化名城。深化瓯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浙闽两省四地法院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共同守护“一江清水、两岸青山”。
融入基层治理,聚力打造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基层社会治理重在“抓前端、治未病”。《意见》将“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作为专章部署,为以司法力量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指明了路径。近年来,丽水坚持以“大平安”理念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连续21年获评省级平安市,夺得全省首批“三星平安金鼎”,先后创成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市委支持法院围绕打造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目标,持续推动法治赋能基层社会治理。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141”基层治理体系作用,持续完善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受、一揽子调处、全链条化解”。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深化涉侨纠纷“一件事”改革,做实法院指导调解职能,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二是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持续深化府院信息互通和联动化解机制,压实行政机关实质化解责任,推动行政争议从“对抗”走向“对话”,以“案结事了”促推“政通人和”。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促进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释放联动治理效能,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与源头预防。三是加强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健全风险常态化预警和协同处置机制,支持法院依托司法数据深度挖掘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形成治理分析报告,制发司法建议,推动风险治理从“解决一件事”向“治理一类事”系统提升。加强涉诉信访化解力度,落实领导下访接访等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深化司法改革,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改革是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关键一招。《意见》从优化审判质效评价体系、深化执行体制改革等方面,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市委把司法体制改革统筹纳入全市工作大局,支持法院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一是以改革促公正。支持法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突出“精细化、一体化、闭环式”管理,用好审判质效管理指标,加强司法数据会商,促推执法办案“多元解、快效率、好质量、省程序”。二是以改革强感受。支持法院深入推进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深化“行走的人民法庭”工作法,到基层去、到现场去,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开展普法教育、巡回审判、社会治理,拉近群众距离、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巩固拓新“终本出清”整体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体推进初执案件和终本案件提质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以改革优队伍。健全完善“审判、学习、研究”一体化机制,推动“团结拼搏、坚韧不拔、实干图强、奋勇争先”新时代丽水人的价值追求深度融入新时代审判工作,努力培养一批司法办案、理论研究、教育培训“领头羊”,打造更多具有丽水辨识度的司法品牌。督促法院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院,高标准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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