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法院资讯 > 地方法院新闻
保住36.9亿绿电命脉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6-04-14 08:35:14
  三月的莆田兴化湾,海风裹挟着早春的凉意掠过滩涂。百米高的风机阵列巍然屹立,叶片在波光中从容旋转,将海风源源不断地转化为清洁电能。
  在埭头半岛后郑风电场升压站集控中心内,福建省某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川电力)的运行值班员们紧盯着屏幕上跳动的数据,守护着这片年减排二氧化碳510万吨的“海上绿电森林”。
  而就在一年前,这片生机勃勃的海域,曾卷入一场关乎36.9亿元国有资产命运的司法抉择。
  风起兴化湾:未批先建背后的历史之困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受台湾海峡“狭管效应”影响,风力资源冠绝全国,沿海全年7级以上大风天数逾百日。而莆田,正处于“狭管效应”中心,坐拥全省最优的风电开发条件。
  2016年8月,由两大国企参股的某川电力落户莆田秀屿区,聚焦平海湾、石城两大海上风电场开发。
  彼时的莆田用电需求激增,2016年一季度累计工业用电量增幅居全省首位,偏远海岛逢年过节还存在用电高峰期停电现象,电力保供压力迫在眉睫。
  2018年,总投资高达36.9亿元的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正式上马。项目虽取得用海预审意见及福建省发改委的核准批复,却因政策调整等原因,海域使用权证的办理陷入漫长延宕。
  在民生需求与经济利益因素叠加驱动下,某川电力在证件尚未齐备的情况下启动建设,并于2019年6月完成海底电缆铺设。
  海底电缆是风电工程的“生命线”,负责将风机产生的电能汇聚至升压站,升压至220千伏后接入电网。2021年7月,平海湾F区与石城两大风电场成功并网发电,至案发累计输送绿电64.2亿千瓦时,相当于满足228万户家庭全年用电,减少原煤消耗275万吨。
  由于海底电缆隐蔽性强,监管存在技术难点,当2023年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排查发现未批先建行为时,海底电缆已在海底平稳运行近两年。
  2023年6月,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对某川电力作出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罚款186万余元。某川电力全额缴纳罚款,却无法执行“拆除电缆、恢复海域”的要求——此时的电缆,已是机组电力外送的唯一通道。
  面对某川电力未能履行“恢复海域原状”的处罚决定,根据海事案件专门管辖规定,2024年3月,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向厦门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听证激辩:在合规与发展间寻找法治平衡点
  2024年4月,为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裁决,厦门海事法院在莆田召开公开听证会。自然资源、海警、海渔等涉海行政部门代表旁听,全面还原案件全貌。
  就在听证会召开前夕,《莆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复通过——这恰是某川电力申领海域使用权证所需的最后要件,企业已于4月7日提交全套合规材料,办证仅差“临门一脚”。
  此外,环评、通航许可等15项前置手续三年前已完备,莆田市两级政府的用海批文也已在2023年补办签发,符合海上风电用海保留的政策条件。
  某川电力技术专家表示,海底电缆每公里造价超千万元,强行抽拔将导致整条电缆报废。不仅造成数亿元资产损失,还会造成严重海洋生态破坏。而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坚持认为,违法行为必须依法纠正,处罚决定生效半年未履行,应予强制执行。
  司法天平该如何平衡行政合规与民生效益?
  厦门海事法院秉持“行政处罚的核心目的在于合规引导与秩序维护,而非价值毁灭”原则,经过多番论证,最终裁定:不予执行强制拆除决定。
  对于该裁定,厦门海事法院经办法官郑新颖阐释道,该项目正完成最终合规手续,若强制拆除将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追加数亿元拆除资金、中断清洁能源供应等三重难以挽回的损失。根据行政法比例原则,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对于历史成因复杂、效益显著的民生工程项目遗留问题,结合项目获批后的规划调整、政策支持等实际情况,司法应兼顾规范与发展,避免“一刀切”。
  郑新颖表示,对于新增违反规划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的行为,法院仍将坚持零容忍。
  裁定作出后,行政机关未申请复议。次月,某川电力顺利取得海域使用权证,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彻底完成合规化整改。
  司法延伸:构筑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堤坝
  兴化湾的风机持续转动,厦门海事法院透过个案,发现了涉海执法的普遍性难题:涉海行政非诉执行案中,有多起重大民生工程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获完整审批却已投入巨资建设。若机械适用“恢复原状”条款,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还因拆除工程巨大且难以落地,让法院裁定沦为“空判”。
  厦门海事法院未止步于个案裁判,2024年8月向自然资源和海洋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涉民生工程占海司法建议书》,提出五大建议:强化前端预防与引导、审慎适用“恢复原状”措施、精准协调法律适用、及时函告终结执行、杜绝“以罚代管”等。
  这份靶向精准的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回应。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求基层加强执法协同,避免机械执法;海洋渔业执法部门将落实司法建议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等相结合,审慎处置“恢复海域原状”决定,做好政策沟通。
  记者了解到,这份建议书的辐射效应还在扩展,正推动着厦门海事法院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有关部门共建法治海洋协同联动机制。
  浪涛声声,兴化湾的风机群岿然矗立。这起案件背后,是海底电缆与海上风电场的有效守护,是36.9亿元国有资产的免于损失,更是司法在生态保护、行政合规与发展需求之间走出的一条务实之路。潮起潮落间,这份司法的审慎与担当,正化为深蓝经济行稳致远的坚实堤坝,也铺展出一条通往未来的更宽更远的路……(记者 刘莉 通讯员 朱小菁 朱可为)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