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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6-04-29 08:46:06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指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人民法院如何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国家赔偿审判和国家司法救助事业发展?本报刊发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振宇的署名文章,敬请关注。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振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人民法院如何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国家赔偿审判和国家司法救助事业发展?两项重要工作应当为谁出政绩?出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出政绩?笔者结合肩负的职责谈以下三点体会:
  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需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坚持为人民出政绩,要求我们把“如我求偿”“如我求助”意识注入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国家赔偿审判要把救济和监督两大功能发挥到极致。要做到极致的救济,不仅要依法赔偿,还要尽量弥补受害人的人生缺憾;不仅要充分救济,还要尽量修补受损的司法公信。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情理法融合,通过释法明理让公平正义可知可感,努力做好善后帮扶,尤其是帮助刑事冤错案件当事人回归社会的工作,越来越多的赔偿案件获得当事人理解后撤诉结案,重大敏感案件均妥善处理、平稳落地。如江西法院办理一起重大刑事赔偿案件时,考虑到受害人被错误羁押十余年造成多项社保中断、妨碍正常生活,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帮助解决,使其重拾生活希望,社会关系得以修复。要做到极致的监督,就是发挥国家赔偿审判处在审判执行末端、利于发现前端问题的反向审视优势,提示前端执法司法改进,从源头上减少产生国家赔偿的违法和失误,直至“天下无冤”“天下无赔”。一要把每年向各政法单位提示国家赔偿审判前端问题的做法进一步制度化,使对权力的监督不止于个案、不止于赔偿,发挥出司法质效“专项体检单”的作用。二要在制定《人民法院司法赔偿案件追偿工作实施办法》,并将近年决定赔偿案件逐一对照甄别、依法追责追偿,激活国家赔偿追偿条款的基础上,做好司法赔偿案件追偿工作常态化的后半篇文章。
  国家司法救助要向着规范化精细化方向继续努力。规范化首先是案件化,强调严格对照规定的情形、条件,适用规定程序,努力实现“应救尽救”。规范化强调及时救助,尽可能在审判执行阶段就完成救助,而不是把问题留到涉诉信访阶段再救助。经过十余年不懈努力,原来“八成信访救助两成审判执行救助”的格局已倒转为“九成审判执行救助一成信访救助”格局。
  精细化意在提质增效。司法救助是专项社会救助,重在“救急难”,救助后仍有长期困难的,还需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我们在这方面多年探索出的经验,已得到立法机关的充分关注,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的社会救助法草案就此设有专条。还有科技赋能,借助统一办公办案平台,开展司法救助“清零”工作,解决部分案件体外循环的顽疾,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要重显绩更重潜绩。要克服本位思想,把“小我”融入“大我”。国家赔偿审判开展反向审视工作之初,工作条线内部曾有一定思想阻力。有的同志认为,国家赔偿审判较为小众,本来就体量小、队伍小,反向审视从源头上减少国家赔偿纠纷,队伍就更没有重要性了。我们在工作条线会议、培训等各种场合反复强调,必须跳出部门利益,站在国家治理和法院工作大局来看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审判只有不断促进前端改善,赔偿纠纷越来越少,才符合大局。那些认为案件越多越重要的想法是错误的。
  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有力领导下,国家赔偿审判有了新思路、取得了新发展。在此过程中,越来越多的法院领导摒弃那种认为国家赔偿是“不可外扬的家丑”、是影响政绩的“负资产”的消极思想,站在全局高度,把国家赔偿案件作为院庭长主动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抓手,以国家赔偿审判发现的问题督促前端司法改进。这种态势为我们把国家赔偿审判各项工作做深做实提供了巨大动力。
  要聚焦急难愁盼,重显绩更重潜绩。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要克服“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的思维定式,既要重视“救火”的显绩,也要重视“防火”的潜绩。国家赔偿审判中,办案是显绩,反向审视是潜绩;办好本案是显绩,避免“衍生案件”是潜绩;依法赔偿是显绩,做好善后是潜绩;舆情应对是显绩,舆情预防是潜绩。司法救助工作中,办好案件是显绩,加强资金保障是潜绩;依规救助是显绩,衔接社会救助和回访问效是潜绩。
  只要党和人民需要,我们更要追求那些默默无闻但更有价值的潜绩。在一起涉执行赔偿案件中,当事人的巨额索赔符合国家赔偿条件,但我们发现争议的源头是民事争议且具有获得充分赔偿可能时,没有追求办成巨额赔偿第一案的显绩,而是说服受害人先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最终使赔偿纠纷通过民事审判得以化解。一位法官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后,持续多年帮助一对失去亲人的姐弟,直到姐姐考上理想的大学,弟弟成为一名保卫边疆的光荣战士。这样的潜绩更为打动人心,也更为人民群众所需要,所以我们在工作条线内要大力提倡这样的潜绩。
  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要把“以实干出政绩”落到实处。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一要用好党的领导这一最大政治优势。我们要求工作条线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办理重大刑事冤错赔偿案件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争取支持。这是所有重大刑事冤错案件得以稳妥化解的一条重要经验。二要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涉及的因素非常复杂,离不开有关各方的参与和支持。国家赔偿领域已经建立了国家赔偿联席会议机制,正在调研建立执赔联动源头解纷和反向审视的机制。司法救助正在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联动机制。
  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一是国家赔偿审判实质解纷仍任重道远。人民法院自赔案件(人民法院办理的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曾经超过90%申请委赔,委赔案件(当事人不服自赔案件处理结果,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案件)超过60%申请再审,经过数年治理,两个数字分别降到70%和40%左右,尽管有明显进展,但仍未达到理想状态。近年来大力推行法院自赔案件由院领导承办、做好善后工作等举措,尚须跟进问效,以利改进。二是非刑事司法领域申请赔偿数量上升但决定赔偿数量减少,程序空转现象值得关注。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审判部门正在联合执行部门开展调研,争取尽快完善机制,促进源头实质化解争议,促进执行文明规范,减少赔偿纠纷发生。三是国家赔偿反向审视工作上热下冷。主要是中基层法院尚未有效开展此项工作。我们认为,尽管中基层法院赔偿案件不多,但“一叶可知秋”,国家赔偿案件背后可能反映出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问题,有的具有普遍性,不容小觑,所以中基层法院有必要针对自赔案件进行“一案一分析”,为反向审视工作奠定基础。四是国家赔偿案件追偿工作常态化实施需下大功夫。2025年追偿工作首次全面开展,主要依靠的是自上而下传导压力,自动运行的机制尚未健全,宜继续调研推进。五是司法救助资金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一些地方因财政压力而减少司法救助资金数额,影响了此项工作开展。我们要通过精准救助充分展示此项制度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高质效的工作努力争取资金保障。六是司法救助基层基础还需要继续加强。截至2022年底全国仍有近半数法院没有办过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为此,我们开展了司法救助“清零”行动,截至2025年底超过98%的法院突破了“零救助”。为继续加强司法救助基层基础,我们今后要以两年为周期,实行“清零”工作常态化开展。
  政绩观是面镜子,照出的是党性强弱、境界高低。站在“十五五”的新起点上,我们要以此次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追求,把“实干担当”作为鲜明底色,把“群众满意”作为最终标尺,奋力推动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