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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问题合同”找到“最优解法”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6-05-19 08:36:53
  “陈法官、王法官,公司已重回正轨,业务也回暖了,真得好好谢谢你们!”初夏的午后,上海某食品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向法官们分享企业近况,言语间洋溢着欣喜。如今生产线满负荷运转、与合作方稳步推进的经营局面,为一起潜在的公司“连环诉讼”画上了圆满句号,也让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护航企业发展的努力,收获了温暖的回响。
  合作生隙,纠纷初起
  时针拨回到2022年。某食品公司在上海市松江区某园区拥有成熟的冷冻食品生产线和冷库,因业务调整闲置。其唯一股东兼法定代表人王经理与急需拓展业务的某贸易公司负责人一拍即合,签订合作协议。仅3个月后,合作的“甜蜜期”就结束了,园区因双方矛盾频发,多次报警。
  2024年12月,食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贸易公司支付经营资金。合议庭审查合作协议后,很快发现了问题症结——原来,关于这次合作,协议竟只有一句话:“食品公司王经理将其持有的51%股权转让给贸易公司,后续经营支出由贸易公司承担,双方共同经营管理。”
  王经理作为原告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庭并诉称,协议签订后,被告贸易公司仅支付了3个月厂房租金后便停止出资。食品公司被迫于一年后将工厂承包给第三方,但坚持此前经营资金应由贸易公司支付。
  贸易公司却喊冤:“为啥所有经营资金都要我们出?应先用利润支付。我们持股51%却不能正常使用设备,凭什么出钱?”
  庭审中,双方对“经营支出承担”和“共同经营管理”的具体含义各执一词。
  矛盾升级,“连环诉讼”隐现
  然而,双方关于经营资金的争议还只是“冰山一角”。在诉讼进入白热化阶段后,贸易公司突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重磅”证据。他们声称已依法召集食品公司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变更了法定代表人。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法律攻势,王经理坚称该股东会召集程序存在重大瑕疵,表示将另行提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之诉,要求撤销该次股东会决议。贸易公司则不甘示弱,计划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意图通过查阅食品公司完整财务账簿的方式,寻找对方在经营管理中的漏洞。
  更为雪上加霜的是,目前实际承包运营该工厂的公司以第三人身份向法院提交了参诉申请,心急如焚地表示:“现在两家股东的纠纷影响我们正常经营,必须维护自身权益。”与此同时,厂房出租方也打算起诉食品公司索要欠付的租金。
  一时间,一案牵数案的“连环诉讼”化解迫在眉睫。
  融合智慧,一揽子解纷
  有没有办法一次性解决双方的争议,避免各方陷入“连环诉讼”的泥沼?
  面对困局,合议庭讨论后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类“连环诉讼”的根源在于公司经营管理中发生的矛盾,破解此类纠纷需融合法律专业和商业思维,探索专业化与多元化协同的解纷路径。
  金山区法院迅速联动金山区朱泾镇商会和食品公司所在园区,邀请企业家调解员介入。2025年3月19日,松江区某园区调解现场,法官与商会委派的资深调解员协同发力。很快,围绕“股权退出”与“成本分担”的调解方案悄然成形。
  经多轮谈判,此方案最终获得双方认可,并由合议庭指导拟定了和解协议。最终,王经理顺利收回全部股权,贸易公司退出经营,既解决了核心争议,又妥善处理了出租方与现承包方的困扰。
  这场纠纷的成功化解,催生出化解公司类“连环诉讼”治理的“金山方案”,也为同类纠纷提供参考。首先,“纠纷预警识别”,建立关联案件查询、预警机制,在矛盾萌芽阶段,提前识别“连环诉讼”风险;其次,“穿透真实目的”,深入梳理争议脉络,精准锁定关键诉讼或关键矛盾点;最后,“多元实质化解”,融合商会、企业家协会、工业园区等力量,构建专业化与多元化协同的解纷体系。
  从“连环诉讼”到“一揽子解纷”,这场纠纷化解不仅挽救了一家陷入困境的企业,更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事解纷模式,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的司法实践样本。(记者 张巧雨 通讯员 陈宝勇 王晓菲)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