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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山河多胜景 法典守护更畅游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6-05-19 08:38:03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这条路要扎实走下去。生态底色始终是旅游业赖以生存的根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对生态旅游、科普宣传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构建有序发展、因地制宜、全民共享的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格局提供了法治保障。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应如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为构建特色鲜明、全民共享的高质量生态旅游体系贡献法治力量?2026年5月19日是第16个“中国旅游日”,本报特邀了五位地方法院干警,从司法视角讲述在实践中护航生态旅游的故事,同时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作为嘉宾进行点评。敬请关注。
  四位一体护林海 塞罕坝上荡碧涛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庭长 李金杨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传承好塞罕坝精神,深刻理解和落实生态文明理念”。为把塞罕坝精神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为筑牢生态环境屏障提供有力司法支撑,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9日正式设立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法庭的工作职责?
  李金杨: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承德的第一站就来到塞罕坝,并对传承塞罕坝精神作出重要指示。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法庭自成立以来,结合塞罕坝地理位置特殊、生态环境多样等特点,我们探索构建了“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一是以专业司法定标尺。全面落实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集中审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平泉市等地环资案件,着力构建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二是以履职担当复生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修复”,创新推行“补植复绿”“碳汇认购”等责任承担方式,补植复绿733.465亩,认购碳汇123455元,让受损的生态得到实质性修复。三是以多元共治防风险。主动融入环境治理大格局,联合检察、林草、水利等部门开展司法巡河和实地勘验,共同筑牢生态安全的前端防线。四是以法治文化育共识。坚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开展全市首例跨区域巡回审判,制发司法建议,组织普法宣传,让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记者:从一棵树苗的倔强扎根,到百万亩人工林海的碧波荡漾,塞罕坝已经成为人人向往的生态旅游打卡地。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塞罕坝现状,您认为下一步将如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护航塞罕坝的生态旅游?
  李金杨: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为环资审判工作划定了更高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以法典颁布为重大契机,立足职责使命、严格公正司法,坚决当好这片“百万亩林海”的法治守护者,让更多游客切实感受到这里独特的自然环境。一是通过在旅游区设立巡回法庭和速裁团队,主动快速处理旅游纠纷。二是开展旅游一线普法宣传,通过在景区进行“以案说法”,向游客普及旅游法等内容,引导游客理性维权、文明安全旅游。三是创新“司法﹢旅游”生态修复模式,在围场钓鱼台湿地公园内建设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基地。四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通过开展“木兰小法官”夏令营,组织青少年参观法庭、模拟庭审,在寓教于乐中将环保与法治意识辐射至家庭与社会。
  一池甘露长白巅 多条实措绿山川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广军
  记者:作为著名的自然景观,长白山天池以湛蓝的湖水、雄伟的火山地貌等自然生态成为旅游打卡胜地。在护航长白山天池生态保护方面,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哪些有益尝试?
  李广军:加强长白山天池生态保护是服务保障白山践行“两山”理念建设的有效载体,能为推动鸭绿江生态经济带和长白山南部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加强力的司法支撑。工作中,白山中院与长白山管委会等签订《关于共建“长白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同时,响应“心往长白山,松花江上游”白山生态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号召,努力把靖宇县人民法院花园口人民法庭打造成生态旅游法庭特色品牌。针对冰雪旅游特色产业,发布典型案例及司法服务白皮书,持续为白山生态旅游提供司法服务指引。与白山市林业局等签署《白山市生态执法司法﹢林业碳汇协作框架协议》,为长白山生态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记者:生态环境法典对“涵养水源”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三江源头,长白山素有“东北水塔”的美誉,下一步你们将如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筑牢保护长白山的法治防线。
  李广军:筑牢保护长白山的法治防线是白山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体现,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具体实践。在今后工作中,白山法院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坚持立足职能,加强执法办案。全面系统把握生态环境法典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围绕美丽吉林建设,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用足惩治手段、用活保护政策、用好司法建议,坚决打击破坏“东北水塔”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以司法手段帮助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环境治理与保护中的“老大难”问题。对重点案件、突出问题,积极开展联合专题调研、专项行动,提高打击和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防范生态风险、维护生态安全、保障生态权益。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协作机制。强化司法执法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优化司法协同机制,解决好线索移送、案件管辖、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推动司法协作在更高层面、更大范围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促进执法司法理念一致、标准衔接、尺度统一,共同提升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和整体保护水平。三是坚持合作共赢,提升保护合力。主动服务和融入新时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合力,推动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度衔接,深化区域司法协作,依托2023年签署的《鸭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推动流域司法保护协作走深走实,坚持用行动、事实、数据和案例说话,讲好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法治故事,彰显人民法院责任、担当和作为。
  奇山异水张家界 法院秀出国际范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刘瑶
  记者:近年来,湖南张家界备受国际游客青睐,您认为张家界有哪些独特的魅力?
  刘瑶:“看遍世界,仍醉张家界。”历经亿万年地质演变,张家界孕育出了独一无二的石英砂岩峰林,获评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专属定名“张家界地貌”。奇峰云海、山水相依,这独一份的“绝世容颜”,是张家界与生俱来的天赋。除了山水仙境之外,同样吸引国际游客的还有这里风光长存、万物滋养的完美自然生态。这里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天然森林氧吧,林木繁茂、空气清新,核心景区负氧离子含量极高,澧水水质优良澄澈。同时,作为全球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域,还有珙桐、红豆杉、大鲵等珍稀动植物在此自在栖息。
  记者:法治是生态保护的鲜明底色,法院是如何守护张家界的自然生态的?
  刘瑶: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作为守护世界自然遗产的司法前沿力量,以专业审判、修复司法、全域联动为抓手,聚焦武陵源核心景区,深耕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专业化审判,并选任环境资源专家陪审员,为大鲵保护、地貌损毁等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支撑,提升裁判精准度。我们坚持严惩生态犯罪,依法审结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案件,入选湖南法院环资审判优秀案例,形成有力震慑;通过向景区管委会、环保组织代表颁发“司法保护监督员”聘书,为张家界地貌、森林植被、生物多样性提供预防性司法保护;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挂牌张家界地貌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等,推行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替代等多元修复模式,建立惩罚—修复—回访闭环管理机制,保障生态治理实效。
  记者: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让“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更加深入民心,我们是如何向国际游客宣传我们的好声音和好故事的?
  刘瑶:我们以法典精神为引领、司法实践为载体、国际表达为纽带,紧扣生态环境法典“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核心要义,针对国际游客需求,打造了多语言、沉浸式、场景化的普法体系。一方面通过特色文创,进行“国际化”宣讲。在景区游客中心、涉外酒店等常态化定点摆放投放定制国际版文创礼品,编制中英双语生态司法宣传册、环保普法明信片,摘编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张家界地貌保护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并融入奇峰地貌独特元素,让法治宣传兼具实用价值与纪念意义。另一方面在景区一线,进行“零距离”普法。在金鞭溪、天子山等国际游客密集区域,设立多语言司法宣传服务台,组建“双语普法小分队”,由法院干警用英语现场解读生态环境法典中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遗迹保护等内容,用通俗语言阐释“破坏—惩罚—修复—回访”司法闭环,让国际游客在赏景中理解中国生态法治逻辑。
  欲把西湖比西子 护助结合更相宜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西湖景区旅游法庭庭长 朱小琼
  记者:作为浙江省唯一在世界遗产内设立的专业化特色化人民法庭,杭州西湖景区旅游法庭设立的初衷和职责是什么?
  朱小琼:西湖景区旅游法庭于2021年12月设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西溪国家湿地公园重要指示精神,顺应社会发展,积极回应景区生态保护、旅游纠纷调处、地理标志保护等领域更迫切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法庭立足生态资源保护和文旅发展实际,2023年实行环资领域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审理模式,近三年共受理环资类案件231件。我们同时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多元调解和司法延伸服务,以专业化、便民化司法服务守护景区高质量发展。
  记者:据西湖景区官方数据,今年“五一”假期5天,西湖景区总客流量达353.22万人次。游客量增加是否会对景区的生态保护带来压力?法庭有哪些应对举措?
  朱小琼:节假日客流高峰叠加,给景区植被管护、林地防护、生物多样性保育带来较大承载压力。法庭主要从三方面发力:一是聚焦关键节点普法。紧扣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及旅游旺季等时段,深入景区、茶园、周边村居等普法宣传,普及湿地保护、林地管护等法律知识,2026年已开展普法宣传十余次。二是畅通涉旅纠纷化解渠道。立足旅游纠纷小额化、跨区域、高流动特征,与景区市场监管、公安、属地街道等构建“5﹢9﹢N”联处共调机制,开通绿色通道,推行快调快审模式,近三年化解各类涉旅纠纷案件100余件。三是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近三年法庭联合景区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发布各类涉旅典型案例30余件,明确法律边界和责任划分,引导游客文明出游,督促文旅经营主体诚信合规经营,以司法裁判助推旅游市场规范发展。
  记者:我们注意到,法庭所在地也是西湖龙井的核心产区。法庭是如何将生态旅游保护与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的?
  朱小琼:法庭地处西湖龙井核心产区,始终坚持生态保护、文旅发展、名茶保护三位一体协同推进。一是打造特色司法阵地,串联茶旅融合服务末梢。设立全省首个以西湖龙井茶保护为特色的共享法庭,将调解指导、普法宣传等服务延伸至茶农茶企一线,联动行业协会、属地街道就近调处涉茶涉旅纠纷。二是严护品牌生态,夯实茶旅共生发展根基。依托地理标志保护联系点职能,发布品牌保护白皮书,从严打击制售假冒名茶、冒用地理标志等侵权行为。三是健全多方联动机制,构建茶旅产业共治格局。联动五大名茶所在地法院组建司法保护联盟,提升名茶品牌司法保护合力;通过部门联动、跨域协作完善长效保护机制,推动生态旅游与名茶产业双向赋能、融合发展。
  人间仙境九寨沟 司法护航韵长留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基吉
  记者:作为中国第一批以保护自然风景为主要目的的自然保护区,四川九寨沟被誉为“人间仙境”“童话世界”。在保护九寨沟生态环境方面,法院承担着怎样的角色?
  基吉:一是通过设立专业法庭,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构建以旅游环保法庭为中心,串联景区法官工作室、法务中心、村庭联络点为一体的“四位一体”解纷网络,确保“小事不出景区、大事不出旅程”;创新推行“一景区一法官﹢微网实格”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二是构建协作联盟,形成全域保护合力。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牵头下,全省5A级景区生态文旅司法保护协作联盟大会在九寨沟召开,该联盟整合了全省18个5A级景区所在地法院的司法力量,打破地域壁垒,构建涉文旅纠纷化解“一张网”。三是延伸司法职能,厚植生态保护理念。在九寨沟旅游环保法庭设立了全省首家环保司法体验中心,通过“听、临、惜、感、知”五个维度,向公众生动传播法律知识和生态保护理念,累计接待游客万余人次,举办研学活动10余场次。
  记者:九寨沟的许多景观独一无二,一旦破坏很难修复。法院是如何发挥审判职能,织密九寨沟生态保护网的?能否结合具体案例谈谈?
  基吉:九寨沟林下生长着大量野生兰草,部分村民受利益驱使进山盗挖。2023年我们审理了一起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蕙兰案。案发后,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处罚,责令其采取补植复绿方式修复生态,并在缓刑考验期内定期参与景区环保公益活动,联合林草部门设立“生态修复警示牌”,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
  记者:生态环境法典多次强调“生态旅游”,法院是如何既做好生态保护,又服务好旅游产业,推动“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的?

  基吉:我们具体从三个维度发力:一是打造“景中法庭”,实现纠纷化解“零距离”。将司法服务嵌入景区核心,联合文旅、交通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针对旅游旺季“一房难求”与“随意退单”等矛盾,与村寨、社区建立联调机制,2024年以来,村社先行调解涉旅纠纷30件,成功率达100%;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共建优质法治环境。通过全省18个5A级景区所在地法院跨区域协作,逐步统一涉旅案件裁判尺度和协同治理标准,力争让游客在四川各大景区都能享受同质化高水平司法服务。九寨沟县人民法院构建“法庭﹢文旅振兴﹢营商环境”服务模式,依法审结涉九寨沟县文旅投资开发公司等文旅企业案件20件,成功招募重整投资人为某文旅企业注资“输血”,妥善化解债务危机,助企脱困重生;三是优化“体验中心”,让生态法治成为旅游新看点。创新将司法职能转化为旅游体验资源—环保司法体验中心面向游客免费开放,通过VR互动、案例展播等方式,让游客欣赏自然美景的同时感受法治文明,实现“生态效益”向“社会效益”转化。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 依法护航生态旅游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 杨迪
  生态环境法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对我国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编纂,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也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的基本法治遵循。生态环境法典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保护与开发,对生态旅游作出明确规定,引导各类主体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开展生态旅游活动,为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旅融合前景广阔,要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真正打造成为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旅游业是促进经济结构优化、传承弘扬中华文化、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加强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领域和载体。发展旅游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对于服务美好生活、促进经济发展、构筑精神家园、展示中国形象、增进文明互鉴,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涉生态旅游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取得了很多成绩。本次访谈邀请的五位法官分别结合当地特色,分享了各自的经验与做法,可谓亮点纷呈。例如,白山中院与林业主管部门等签署生态执法司法﹢林业碳汇协作框架协议,杭州西湖景区旅游法庭与景区市场监管、公安、属地街道等构建“5﹢9﹢N”联处共调机制,九寨沟旅游环保法庭设立环保司法体验中心,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开展跨区域巡回审判,武陵源区法院设立多语言司法宣传服务台……这些做法为我们做好环资审判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与实践示范。我们要切实贯彻落实好生态环境法典,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依法公正审理旅游纠纷案件,加强审判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执法等衔接配合,开展巡回审判、生态修复、环保科普等法治宣传工作,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促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助力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法典化”新阶段,也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立足生态环境审判职责,准确适用生态环境法典规定,严格公正司法,做深做实协同共治,才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为护航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记者 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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