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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兄弟”维权记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6-05-28 08:36:12
  “葫芦娃”“蛇精”“蝎子精”……这些源自经典剪纸动画的形象,承载了几代人的共同记忆。如今,它们不仅是文化符号,也成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具体案例。
  “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优化产业环境方面所做的努力令人感动。”不久前,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对一批著作权纠纷案进行案后回访时,上影元(上海)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影元公司)工作人员感慨道。该公司经授权管理“葫芦兄弟”“黑猫警长”等经典动画IP,对此有切身体会。
  时间回到2025年8月,上影元公司发现,厦门三家科创公司未经授权,将“葫芦兄弟”动画角色植入多款游戏,通过电商平台大范围销售。承载国民记忆的经典IP,被“嫁接”进了充斥着枪械和硝烟的写实战场。
  动画形象被擅自商用,甚至改得面目全非。上影元公司当即向海沧区法院提起诉讼。
  “它们用的是葫芦娃的形象吗?”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对此争执不下。被告方代表语气笃定:“我们的游戏角色轮廓尖锐,而且大部分都是背影,根本无法与原告作品正面匹配。再说了,葫芦兄弟的画风天真童趣,我们游戏里是沙漠废墟、军事基地,完全是两回事!”
  涉案金额的问题争论则更为激烈。被告方摊开数据:“我们的游戏收益只有184.7元,连开发成本都没覆盖,实际上还在亏损。”
  面对截然相反的表述,案件承办法官、海沧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叶炎乾没有当场表态,而是仔细查看游戏界面。
  审判台下,电脑屏幕上的游戏画面一帧帧切换。画面中,一棵树上醒目地挂着葫芦形状的物品;而游戏里的机械怪兽,竟和电影《葫芦兄弟》里的蛤蟆精一模一样。“机械怪兽,蛤蟆精,葫芦……这些特征放在一起,说没有借鉴,恐怕很难自圆其说。”叶炎乾心里有了数。证据指向很清晰——游戏角色与葫芦娃高度相似,涉案游戏上线时间更在原告作品之后。法院初步认定构成侵权。
  判决不难,但案子结了,企业的路怎么走?被告是初创公司,大多数产品还在研发阶段,抗风险能力有限。“如果一判了之,这几家公司的资金链可能断裂,后面的路就难走了。”叶炎乾心里盘算着。
  他决定换个路子。
  很快,海沧区法院启动了“司法﹢行政”协同调解机制,委托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介入。同时,一场场“背靠背”的调解谈话开始了。
  “承载几代人记忆的IP,你们把它放进军事题材的游戏里,合适吗?侵权行为很清晰,这点你们必须正视。”叶炎乾的第一轮劝导直截了当。
  见被告方代表面色凝重,他话锋一转:“不过,我也理解你们是初创企业,还在成长。你们考虑一下分期付款的办法行不行?有诚意,就有协商的余地。”
  这番话让被告方沉默良久。另一边,调解员也没闲着——实地走访侵权公司,从电商平台查销售数据,一圈摸排下来,再把双方拉回谈判桌。
  一轮、两轮、三轮……经过一个多月反复磋商,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终,双方在法院签署了和解协议:侵权方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形象、销毁库存,同时分期支付赔偿款和原告合理维权费用;后续若需继续使用相关IP,须与上影元公司签订正规授权合同。
  “法官们不仅精准把握了案件争议焦点,更在审理过程中展现了出色的司法智慧与调解艺术,最终促成了令各方信服的司法结果!”今年4月8日,上影元公司发来感谢信。
  “葫芦兄弟”一案传递的信号不止于此。近年来,海沧区法院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模式,依托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成功调解了多起涉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纠纷,初步形成了“消除侵权存量﹢扩大授权增量”的双赢路径。
  “‘十五五’规划纲要中强调,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海沧区法院用一纸调解书,不仅引导侵权人从‘被动应诉’转变为‘主动合规’,更有力保护了经典IP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可谓双赢!”福建省人大代表郑金泉对此高度评价,“相信未来像‘葫芦兄弟’这样的经典IP以及更多正在成长中的新兴文创品牌,将在更坚实的法治土壤中迎来生生不息的创新春天!”(蒋紫薇 蔡纯纯)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