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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执前督促”到位金额1659万余元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6-06-09 08:36:04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通过“执前督促”程序,推动案件从“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变,成功促使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99万余元案款,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据悉,郭军(化名)系某公司员工,负责白酒销售、货物配送等工作,其在上班途中骑行电动车时,不慎与道路路缘石相撞,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郭军妹妹郭冉(化名)就工伤赔偿事宜与涉案公司协商未果,遂诉至海勃湾区法院,案件经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判令该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9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涉案公司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多次沟通无果后,郭冉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勃湾区法院执行干警在了解案情后,依法启动“执前督促”程序,致电公司负责人张某,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干警与郭冉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其核心诉求,客观梳理案件矛盾焦点,耐心疏导其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针对双方当事人地域分隔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搭建线上沟通平台,反复释法明理,组织双方就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某公司一次性给付99万余元工亡补助金。此案从当事人准备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到案款全部履行完毕仅用时两周,为当事人节省执行费1.2万元。
  据悉,自2024年8月启动“执前督促”程序以来,海勃湾区法院累计督促案件268件,督促到位金额1659万余元,为当事人节省执行费18.67万元。
  (王慧婷 吕月月)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