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班终于搬走了,楼道里听不到吵闹声,多亏了黄法官一趟一趟来回跑,还把调解桌搬到了咱们家门口。”近日,面对再次前来回访的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法官黄志平,居民王先生连连道谢。
此前,王先生等6名业主因不堪忍受单元楼内托管机构带来的噪音扰民、卫生脏乱等问题,将两家托管机构及出租房屋的业主诉至法院,要求托管机构立即搬离。
黄志平第一时间联合县综治中心的“惠女调解员”赶赴小区了解情况,并将调解现场搬到小区旁的“惠女﹢物业管理纠纷综合调解室”。调解中,黄志平向被告阐明住宅改商用的法律规定、安全隐患,“惠女调解员”则融合本地民俗与邻里关系说透情理,最终促成两家托管机构承诺限期搬离。在“示范裁判﹢类案调解”机制推动下,另外4起同类型案件也得到接续化解。
“惠安法院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用‘诉调下沉’工作法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真正做到为民解忧,值得点赞。”惠安县人大代表,螺城镇南洲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陈联锋对此评价道。
据悉,惠安法院城关法庭纵深推行“诉调下沉”工作法,推动司法力量下沉至社区一线,积极整合本土解纷资源,不仅进驻综治中心指导纠纷化解,更依托“惠女﹢物业管理纠纷综合调解室”,联动一线“惠女调解员”高效化解矛盾。同时构建法庭与主管部门“现场勘验﹢联席会商”机制,对物业、相邻关系等纠纷实行分级预警、协同处置。2025年,城关法庭源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33件,辖区物业纠纷案件调撤率达72.62%。
“惠安法院将继续锚定定分止争目标,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全流程督促履行机制相融合,用务实举措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惠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卿堆表示。
(记者 林泳 通讯员 陈丽云 刘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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