赓续红色司法血脉 以法治担当献礼建党105周年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 封丽霞
今年我们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百余年风雨兼程,我们党在领导人民开展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壮阔历程中,同步开辟了一条植根中国大地、契合群众需求的红色法治道路。人民司法事业自诞生之日起,便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从延安时期简易的窑洞法庭到新时代现代化人民法院,红色司法基因代代相传。立足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重要节点,回望法治初心、梳理红色司法发展脉络、明晰新时代使命任务,对广大法院干警坚守司法为民、践行公正司法具有深刻的时代意义。
回溯土地革命与延安时期,是红色司法生根发芽的起点。在物资匮乏、战事紧张的陕北革命根据地,我们立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探索出一套接地气、有温度的司法治理体系。彼时没有完备的法庭建筑,土炕、窑洞、田间地头都是办案场所;没有繁琐僵化的诉讼程序,一切以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目标。“马锡五审判方式”便是这一时期红色司法最鲜明的标志:深入乡村走访调查,依靠群众查清事实,调解优先化解纠纷,兼顾法理与情理,让老百姓心服口服。
窑洞会场里一次次关于司法工作的研讨,奠定了人民司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立场。参会干部、基层审判员围坐在油灯之下,讨论案件情况、分析群众看法。彼时确立的诸多司法原则,至今仍是人民法院履职的根本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司法为民、就地办案、依靠群众调解矛盾。这段扎根延安时期的红色司法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与生俱来的底色是人民性,根本保证是党的领导。
历经新中国成立、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红色司法传统赓续不断、丰富夯实。建国初期,各地继承延安时期的司法经验,建立基层人民法庭,下沉司法力量化解民间纠纷。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加快法治建设进程,完善各类法律法规,构建起完备司法体系,但从未丢掉红色根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人民法院推动红色司法传统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马锡五审判方式”融入多元解纷、巡回审判、基层法庭建设等重点工作。
从山区巡回法庭背着国徽翻山办案,到线上调解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化解矛盾;从乡村网格员配合法官就地调处邻里纷争,到司法力量下沉基层治理网格,变的是司法工作的方法与技术,不变的是革命年代确立的为民初心。中国共产党成立百余年的法治实践清晰昭示:脱离党的领导,司法工作就会迷失方向;脱离人民群众,司法裁判就会失去根基。
站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的历史节点,传承红色司法血脉,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其一,筑牢政治忠诚,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法院作为政治机关、审判机关,要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从百年党史、红色司法史中感悟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最大优势,把讲政治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确保每一起案件办理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其二,厚植为民情怀,传承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发生深刻变化,民间借贷、物业矛盾、家事纠纷、涉农案件层出不穷。法官要主动走出审判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田间调解,倾听群众真实诉求,兼顾法理刚性与人文温度,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其三,融入基层治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大局。延安时期司法工作始终服务根据地生产、稳定大局,新时代法院同样要主动对接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依托源头治理机制,联动乡镇、村居、行业调解组织,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其四,锤炼过硬队伍,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百年红色司法史,就是一部一代又一代法院干警坚守初心、无私奉献的奋斗史。我们要深挖红色司法资源,常态化开展红色教育,以延安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坚守廉洁司法底线,摒弃官僚主义、程序僵化等问题,永葆人民司法队伍的为民本色。
一百零五载栉风沐雨,一百零五载法治前行。革命年代诞生的红色司法火种,历经百年淬炼愈发明亮。新时代新征程,全体法院干警当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为新起点,持续从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力量,坚守党的领导不动摇、坚守司法为民不偏移,传承红色司法优良传统,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实践,书写属于新时代的法治答卷,为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伟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