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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国家法官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公告
  • 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国家法官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 发布时间:2026-07-13 19:22:5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优秀法律人才,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法学理论与实践法学研究工作,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与国家法官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2026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与法律;
  (三)须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学历、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或者将于本年度获得博士学位;
  (四)品学兼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具备与研究课题相关的专业背景;
  (六)身体健康,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七)能够全脱产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招收规模
  2026年计划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3人。
  三、在站时间
  在站时间(入站至出站)为两年。
  四、研究范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围绕服务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新兴技术法律规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涉外审判质效,化解社会矛盾,防范重大风险,加强数字法院建设,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等问题,在此范围内自拟研究题目。
  五、招收流程
  (一)申请
  申请者须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1,请按要求提交word版);
  2.在研究范围内,自拟研究题目并提交《研究计划书》(见附件2);
  3.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报名时尚未取得博士学位的本年度应届博士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并于毕业后及时补交);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交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博士学位认证扫描件;
  4.身份证扫描件;
  5.单位意见(统招统分的博士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就业中心的意见;无劳动人事关系人员,需提供所在人才服务机构档案存放证明或者档案暂存单位存放证明);
  6.博士学位论文及学术研究代表作的电子版;
  7.两位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推荐意见,其中包括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
  请将上述材料命名为“2026年博士后报名+姓名+学校+专业”,并于2026年8月26日之前发送至邮箱:gjfgxykyb@163.com。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国家法官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组织博士后培养工作组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择优录用。
  (三)考察与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到申请者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并查阅申请者档案。如有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将视情进行递补。拟招收人员名单在国家法官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国家法官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10)67559689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10)67559406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国家法官学院)
  邮编:100070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国家法官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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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博士后申请表》

  2.《研究计划书》

来源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国家法官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