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风习习,在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银风铃法律服务工作室”里,总能传出银发调解员们讨论案情的声音。
2019年初,通化法院充分发挥退休法官经验足、善调解的优势,创建了由5名退休法官组成的“银风铃法律服务工作室”。65岁的金珍玉就是其中的一员,她回忆起印象深刻的案件时,向记者讲述了一起连环诉讼案。
浩明(化名)是一名高中生,父母早年离婚后,便一直跟随父亲生活。2024年5月,父亲陈某在野外意外身亡。不久后,身患疾病的母亲又来“投奔”浩明,接连的变故使品学兼优的浩明被迫辍学,只得打工维持母子生计。
2025年3月,得知陈某购买过意外保险的浩明和爷爷、奶奶三人找到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支付23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但保险公司却以陈某系盗伐林木死亡为由,仅同意支付5万元的“慰问金”。
几番沟通未果后,祖孙三人来到法院起诉。
通化法院立案庭庭长宋娴接待后认为:该案看似是保险理赔纠纷,实则还掺杂着未成年人的生活困境和三代人复杂的情感关系,本案更适合调解,但调解员须有一定的生活阅历才行。
于是,有着30多年家事审判经验的金珍玉成了最佳人选。
“本案的核心在于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陈某确有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金珍玉在同事的协助下,拿到了派出所的卷宗:陈某驾驶车辆为无牌照报废车,事发现场有两堆已砍伐多天的木头,并没有陈某盗伐林木的描述。
金珍玉多年的审判经验告诉她,保险公司的主张“站不住脚”。
此时的金珍玉一边尽力与保险公司沟通赔偿金问题,一边组织立案庭、政治部的干警为浩明捐款,因为她知道高中是人生的关键阶段,必须尽快让浩明返回学校,不能因为暂时的经济困难耽误孩子一辈子!
就在浩明刚回到学校复课一周后,保险公司便传来消息,同意赔付陈某的意外身故保险金23万元。
本以为案件到这里就结束了,却不想三天后,浩明竟然作为被告,被爷爷、奶奶告上法庭……
为了实质化解矛盾,宋娴又将此案交给了熟悉情况的金珍玉。
“我俩年纪大了,看病住院都需要钱,再说浩明还小,不能管理钱财。”二位老人要求多分保险金并代为管理应属浩明的份额,而浩明本人并不认可。
调解室里,金珍玉耐心劝说二位老人道:“老哥、老姐,我不是法官,就是你们的同龄人,我也有孙子,你们有啥想法都可以跟我说。咱们对孩子好,不就是为孩子未来多打算嘛。再说,保险金的分配是基于与死者人身关系的紧密程度和现实生活需要来调整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浩明是可以适当多分的。”
听完金珍玉的话,两位老人道出了顾虑,他们担心这笔钱会被浩明母亲“占用”,耽误孩子后续求学使用。
“你们可以把钱放到公证处,每月按时打给浩明。”得知老人顾虑的金珍玉又给出了新的建议。
最终,三人达成一致,浩明分得赔偿金12万元,由法院提存至县公证处,每月5日向浩明本人的银行账户打款2000元,直至付清之日止。
案件结束后,宋娴看着细致周全的调解协议,感慨道:“银发调解员们将人生经历融入调解全过程,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客观的调解建议,很容易得到当事人的认可。这种兼具法理与情理的调解方式,才是我们年轻法官最应该学习的。”
一扇门、一群人、一份坚守。从释法明理到实质解纷,“银风铃”的银发调解员们,用半生审判经验化作温情调解力量,用行动诠释了“退休不褪色”的司法赤诚。七年来,“银风铃法律服务工作室”累计调解案件4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70%以上,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8000余次。
(记者 柏巍 通讯员 房师鑫)
责任编辑:刘帆